玉政办发〔201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国务院审改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的指导意见》(审改办发〔201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37号)和《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玉发〔2016〕22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群众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获得感,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玉溪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原则
(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简化环节、精简材料、优化流程、规范收费、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强化服务,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让群众办事创业更方便、更快捷、更舒心,为群众办事创业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
(二)基本原则。一是服务便民利民。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二是办事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规范公共服务收费,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信息公开透明。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五是机会公平均等。以机会均等为核心,打破城乡、户籍、身份等限制,为群众提供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
1.梳理主体。市县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以及有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指定性、强制性中介服务机构。
2.梳理依据。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介服务事项目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有关工作,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
3.梳理内容。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内容主要为2个方面。一是与公民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包括人口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客货车辆管理、农机管理、公共教育、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救济、婚姻登记、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特殊群体基本公共服务、公共交通、公共能源、公共安全、扶贫脱贫和水电气等事项。其中包括已经公布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和其他行政职权等权责清单中涉及的公共服务事项。二是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创业创新领域有关的服务事项,包括工商注册登记、税务政策宣传、涉企收费、政策资金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奖励优惠等综合服务事项。
4.事项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按受理单位、事项名称、办理时限和办理依据等要素进行统一规范,公开向社会公布。各级各部门要于2017年4月底前完成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并报同级政府审改办,审改办审核报同级政府审定后,于2017年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提供操作性强的服务指南。要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服务指南,列明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文件、证照的名称样式以及有关的年检、政府指定培训和收费等情况)、咨询投诉、表格下载、办公时间和地址、交通路线、办理状态查询等要素,规范服务流程图,做到具体翔实、一目了然。针对申请人在办事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予以说明解答,可提供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等。服务指南必须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2017年10月底前,各级各部门要完成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的编制,报同级政府审改办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三)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
1.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全面清理每一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尽量压缩需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弹性和空间。一是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证明和盖章以及认定、认证、评定、考核、年检、公证等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和盖章材料,要进行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必要时由同级政府审改部门组织公开听证程序,经同级政府审改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审定。二是需由其他部门提供证明材料,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有关信息的,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三是上一个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得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四是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件,受理部门可按照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基本信息进行查询验证,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证照或批准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五是严禁出现“其他材料”,需要提供的材料必须列明具体情形。六是探索“告知+承诺”办理模式,由办理部门告知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虚假承诺应负的责任,申请人知晓条件要求并书面承诺保证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后,审批部门可先予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相应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督。
2.清理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项目。对照目前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全面梳理有关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项目。要结合实际情况,改变管理方式,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及时取消有关证照年检,或者将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确需保留年检的,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清理,结果报同级政府审改办,审改办审核并报同级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加大取消与证照申领和年检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项目力度,各部门确需保留的政府指定培训项目须同级政府审改部门审核,经同级政府审定后一并向社会公布。2017年6月底前,各级各部门要完成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项目的清理,并报同级政府审改办,审改办审核并报同级政府审定后,与2017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3.清理进驻政务服务平台的事项。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的规范整合,对进驻政务服务平台的事项进行全面集中清理,加强动态管理,凡与已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权力清单、中介服务事项目录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规定不符的,一律取消,不得搞变相审批或指定中介服务。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接、取消、下放、调整情况,动态调整进驻政务服务平台的事项。各级政府审改办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进驻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动态更新。
(四)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
1.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口出件”的服务流程,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受理窗口要以材料清单的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严格实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制度。对涉及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且具有垄断性质的有线电视、自来水、燃气、电力等公共服务事项,除按照“就近服务群众、便民利民”的原则提供多种服务方式和广泛营业网点外,探索将面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共服务事项统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实现“一站式”服务,并接受政务服务机构的监督。
2.减少管理层级,推行服务下沉。对设定依据未明确规定管理层级和权限,或设定依据规定不同层级政府均有权实施的公共服务事项,要根据实际,尽可能减少管理层级和环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交由设定依据规定的最基层政府或政府部门实施。县区政府部门能交由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要尽量交由基层办理,服务下沉,最大限度的便民利民;对不能交由基层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也要按就近就便的原则,交由基层受理,实行代办服务。全面清理村(居)民小组、村(社区)、乡镇(街道)层层审核事项,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审核盖章环节。
3.创新服务方式。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方式,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广泛推广和应用微信“二维码”告知查询,将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受理窗口、地址、交通方式、咨询电话等服务信息推向群众的手机终端。
4.促进服务公平可及。除为残疾人、孕妇、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的“绿色通道”外,无论申请人选择何种办理方式,受理部门必须保证申报材料和环节手续的一致,确保申请人享受同等待遇的服务。严禁向各类代办机构或个人提供特殊的优先通道和服务。对申请人自愿选择委托代办的,受理部门不得通过指定服务、收取费用、特殊关系等违规方式为受托代办的代理机构提供优于本人亲自申请办理的服务待遇,不得提供差别化服务,确保公共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
(五)扎实推进信息共享和网上咨询办理。
1.建设玉溪“一站式”信息惠民服务平台。依托大数据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建设玉溪“一站式”信息惠民服务平台,向群众提供行政审批、购买服务、同城服务等网上一站式全流程办理惠民服务。
2.推进部门信息共享。依托现有的政务服务平台,逐步完成与各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实现社会公开类信息的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互联网+”,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问题,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3.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拓展自助服务、社区代办、邮政快递等服务渠道,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六)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
1.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从群众利益出发,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建立健全服务规则,制定公布服务规范,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为民服务的能力。
2.做到事项办事流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探索推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日志制度,并加强工作日志的运用和监督,形成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可追溯、可核查的工作机制。
3.搭建监督投诉举报平台。完善监督投诉举报运行机制,畅通企业和群众监督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常态化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机制,市政府审改办、市委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对投诉举报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统一研究部署,坚持不懈加以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分解细化措施,严格按照任务要求和时间进度,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市政府审改办牵头,选取红塔区部分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开展简化优化服务改革示范(改革方案附后),各级各部门以示范事项为样本,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简化优化服务改革,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对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推动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要通报批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落实、完成任务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予以问责。
(三)引导社会参与。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宣传报道推进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开门搞改革,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改革中来,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
附件:红塔区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简化优化服务改革方案
红塔区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简化优化服务改革方案 附件.xls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