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0101428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0-11-17 |
关于举行《玉溪市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修订)》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加强东风水库水源保护,确保玉溪中心城区居民饮水安全,根据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玉溪市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修订)》听证会,经市政府授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玉溪市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修订)》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0年11月29日(星期一)下午2:30在玉溪中玉酒店举行。
三、听证代表及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东风水库管理保护有关或关注东风水库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公民8至11人。从不同职业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7至9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人员不足时,由玉溪市水利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玉溪市水利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传真0877—2054793;网上报名请登录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网址:http://ygzf.yn.gov.cn/tingzheng/areagg.jsp? bmid=4)或玉溪市水利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yx.xxgk.yn.gov.cn/canton_model3/default.aspx?departmentid=5710)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dfskzml@163.com。采用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2日17:30。
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的红塔区以外的人员,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费用及往返交通费用由玉溪市水利局承担。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玉溪市水利局将于2010年11月23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玉溪市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修订)》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周美玲 0877-2056352 13987736455
周维佳 0877-2056352 13887766011
玉溪市水利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民族 | 职业 | 文化程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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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
报名参加 听证会的 主要理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