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09101433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09-12-23 |
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举行提高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根据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发布的《关于举行提高玉溪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通知》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09年12月29日(星期二)下午3:00在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镇汇龙生态园中央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飞再富 玉溪市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李志华 玉溪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三科科长
胡 燕 玉溪市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张 艳 玉溪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三科干部
(三)听证监察人
乐兴建 玉溪市市委讲师团团长
王亚斌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干部
(三)听证代表
马 佳 云南省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马永福 新平县金茂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
车建辉 元江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经理
叶建明 玉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员
刘有昌 通海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
任树兵 瀓江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
朱练麟 玉溪市红塔区荷花社区公民
(玉溪市、红塔区两级人大代表)
张惠祥 华宁县城建开发公司经理
周元东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利用科科长
周 泉 江川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玉溪市、江川县两级政协委员)
陈志国 玉溪富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洪福 云南省玉溪中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
柏建波 易门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增武 玉溪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副主任
普兴发 峨山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
三、其他事项
(一)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自觉遵守听证会纪律,不中途无故退场。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三)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欢迎其他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玉溪市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