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5690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7-04-18 |
玉溪市一站式惠民 (“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施方案
玉溪市一站式惠民(“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施方案
玉政办发〔2017〕16号
根据《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7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10号)等文件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试点、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模式改革,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工作部署,坚持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的原则,树立“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为核心,大力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在建立全市统一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打破部门界限、政务藩篱和信息孤岛,依托各级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全面整合线上线下服务资源,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全市一体运作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按照“一站在基层,服务在网上”的要求,积极推动服务下沉到各县区和街道(乡镇),大力推进全流程网上办理,不断强化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切实精简优化办事流程和材料,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方便快捷、统一规范、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重要性与必要性
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是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响应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政务服务政策文件的重要体现,是满足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在城市建设重要抓手,是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部署,是打破各条业务线信息壁垒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为民服务,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措施。
三、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云南省政务服务模式改革目标,结合玉溪实际,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全力推进玉溪政务服务“一号一窗一网”建设,即“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实现服务内容更加集约、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模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号”申请。以身份证、社会信用代码分别作为公民、法人申请办事的唯一标识,构建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实现公民、法人办事“一号”申请,避免重复提交办事材料、证明和证件等。
“一窗”受理。整合构建综合政务服务窗口,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一网”通办。建成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推进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多点互联”,实现多渠道服务的“一网”通办,大幅提高政务服务的便捷性。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实现服务事项一码管理
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制定统一的受理标准、审查标准、决定标准和监管标准,对全市事项进行统一赋码,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编码管理。
1.梳理和公布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比照《云南省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参考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成果,各部门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群众、企业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和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2.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对于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中的每一事项,按照《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和《行政审批事项业务书册编写规范》,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逐项编制格式一致的标准化办事指南、业务手册。(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3.规范明确申办受理的标准。在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中,要重点规范办理依据、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基本流程等要素,依法科学合理减少申请材料,消除模糊语言、兜底条款,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取消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凡法律法规未要求提供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各部门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细化量化受理、审查、决定以及监督检查等环节的裁量基准,明确各环节审查或检查的内容、要求和方法,规范和限制自由裁量权。(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委网信办、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4.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重点整合压减和规范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办理环节。对跨层级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按照扁平化的要求逐步简化为一级办理,可依法取消下级部门受理、初审环节的,直接由负责审批的上级相关部门受理和审批,或者将上级部门的终审权依法下放到负责受理(初审)的下级部门。对跨部门办理事项,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的关联分析,大力推进面向服务对象的主题服务建设,对同一主题,整合优化相关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实施前台多事项一表式申办受理,后台多部门一站式并联办理的一体化、集约化审批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5.建立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数据标准。各部门要精简并规范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所需的各类数据信息,包括服务对象基础信息、业务办理过程信息以及结果信息等,明确各数据项目的内涵、外延、格式要求以及相关代码标准等。政务管理服务机构应综合各部门的业务数据需求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标准体系,并在全市推广运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6.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机制,实现统一编码管理。在标准化的基础上,依托一站式惠民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将全市行政许可与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其中进行统一赋码,实现对事项及其内容的录入、编辑、变更等全过程管理,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统一编码”,为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透明化提供扎实的基础支撑。将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与网上大厅、实体大厅以及各部门业务系统全面对接,强化其应用,各县区、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事项内容、办理要求及办理标准实施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码驱动、一处发布、全市应用”。(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委网信办、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二)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打造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在建立全市统一的事项目录、业务流程和数据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实施政务服务前后端受理审批分离管理的业务模式。在前端,搭建由政务服务APP、微信服务、呼叫电话、自助终端以及实体大厅等多种渠道组成的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将所有事项的申报受理、结果反馈以及咨询导办、过程跟踪等政府需要直接向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内容统一集中到前端,为企业、市民提供统一、标准、全面、便捷的一体化、多样化政务服务。在后端,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连接市、县区、街道(乡镇)各个部门的政府内部一体化的政务协同系统平台。
1.提供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结合实际情况,对各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标准化改造,外部装修统一颜色、统一标识。内部服务以综合受理窗口为主,设置引导咨询区、综合受理区、休息等候区、后台协同区等专门区域,提供大屏幕、自动查询、自助上网等信息服务设施。同时依托各级行政服务大厅,以服务对象为核心,将各级各部门事项逐步整合进实体大厅,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基层,涉及自然人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应全部进驻街道实体大厅;涉及法人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分类进驻区级或市级实体大厅;根据业务需要可保留少数专业性强的部门专业办事大厅。推动实体大厅去层级化,打造面向全市的无差别“综合服务大厅”,统一县区、街镇两级服务大厅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以及人员调配等管理机制,率先实现政务服务全县区通办;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全市行政服务大厅的统一规范和一体化管理,部门专业办事大厅需接受同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各级服务大厅需接受上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全城通办。(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2.科学划分服务主题,推动“一窗”受理。涉及自然人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应全部整合集中到各级行政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经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同意,部分专业性强的事项可在服务大厅设置部门综合专窗并使用一站式惠民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里统一受理平台进行受理;涉及法人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在科学划分服务主题的基础上分类建设综合服务窗口,将企业设立、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工程建设等相近或相关的事项,或者相同行业、领域内的事项,分类整合集中到各级行政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方便服务对象对关联业务一次性办理,并推动部门审批流程的整合优化。充分考虑网上办事大厅的各项标准要求,建设一窗式业务综合受理系统,并无缝嵌入网上办事大厅。各级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负责各部门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咨询导引、预约办事、接件受理、进度跟踪和结果反馈等前台服务;各职能部门作为服务后台负责事项的审查决定和结果签发;鼓励即来即办事项授权由实体综合服务窗口当场办理并出具审批结果。(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委编办、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3.畅通政务服务方式渠道,实现“一网”通办。依托一站式惠民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统一受理平台,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入口和出口全部整合到统一受理平台,并与部门审批系统无缝对接,关闭各部门网站的在线办事入口,改为链接一站式惠民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网上申报统一入口,变多网受理为一网受理。各县区、各单位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网上申办受理平台。深化全流程网上办理深度,创新申报资料提交方式,建设政务服务电子档案影像系统,实现申办资料“无纸化”流转。依托一站式惠民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完成市民个人网页、企业专属网页建设及拓展网上办事手机APP服务、微信办事服务功能,加大自助终端运用,逐步扩大手机和自助终端受理办理的事项范围,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更多、更便利的渠道和方式。(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4.建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做到“一号”申办。以居民身份证号、社会信用代码分别作为自然人和法人办事的唯一标识,整合实体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不同渠道以及各部门业务系统的用户认证,形成线上线下互认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一次认证、无缝切换、多点服务,提升政务服务的便捷性。(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三)建立政务服务大数据体系,保障政务数据一库共享
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公共信息资源基础库,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电子证照等信息资源目录和主题数据库建设,实现政务服务数据信息跨部门、跨层级互联共享、校验核对。
1.建设政务服务网上办事数据库。在全市统一的公共信息资源库基础上,以服务对象为核心,建设涵盖服务对象数据、服务流程数据、业务办理资料数据、历史记录数据的政务服务网上办事数据库。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信息采集、归类、储存、维护、交换、使用、管理机制,依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一站式惠民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各部门业务审批系统、电子证照系统等各类系统间的互联互通,确保前后台之间以及各区、各部门之间审批服务的相互衔接,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2.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电子证照库。在全市统一的公共信息资源库内人口、法人、房屋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基础上,梳理和编制自然人和法人证照目录,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电子证照库,并通过居民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进行关联,实现办事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存储、可重复使用,为避免群众办事时重复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和证件提供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3.全面打通信息共享通道。按照国务院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玉溪市推进信息资源互联共享的意见》,梳理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向市、县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按需开放业务系统实时数据接口,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4.开展政务服务数据分析和挖掘。运用“互联网+”手段,整合分析网上办事大厅群众行为数据、政务服务数据库等资源,形成方便为市民和企业服务的数据资源体系。通过数据分析,进一步精简事项环节,优化事项流程。在全市逐步推进网上办事过程的智能服务,提高网上办事的用户体验,并积极利用大数据挖掘技术,开展跨领域、跨渠道、跨时间的综合分析,精准把握群众要求和办事行为,实现主动为群众服务。(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四)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构建政务服务一体化运行
在事项标准化、信息化基础上,打造政府服务市民的统一界面,为市民和企业提供全时段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推动办事过程公开透明,强化社会监督。
1.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开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务服务工作管理体制,优化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职能,理顺工作职责,增强服务能力,建设集政务公开、行政许可、便民服务、热线电话、电子政务等相互交融、协调保障、运行一体的“大政务服务”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委深改办、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2.加强部门内部运行一体化。推进审批重心前移,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不断简化部门内部审批流程,探索部门内部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大厅集中审批运行模式。(牵头单位:市政府办;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3.加大政务服务公开力度。推进政务服务过程公开,充分利用互联网、现代通信等技术,向社会全面公开事项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实时告知事项办理进展、经办部门和人员信息,及时公开办理结果,向服务对象提供便捷、多样的办理情况实时查询渠道,逐步实现办理过程全透明。(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4.强化政府服务效能监督。在大数据管理的基础上,依托网上大厅评价、实体大厅评价、第三方社会调查等数据,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政务服务水平进行即时绩效评估,并将绩效评估结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发布绩效评估结果,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用,不断提高行政许可和服务效能。依托一站式惠民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探索实施在线行政效能监察和问责机制。加强对事项申办、受理环节的实时监控。建立健全政府服务信息公开机制和投诉举报机制。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办事记录与督查机制,确保所有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结果信息即时可查可管,实现过程公开、方便监督。(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7年1—3月底)
1.印发“玉溪市一站式惠民(“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施方案”,启动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模式推广工作。
2.拟定以红塔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作为试点,做好试点前期的调研、梳理和准备工作。
(二)试点实施阶段(2017年4-8月底)
以红塔区作为该辖区内的全领域试点,开展相关工作。
1.2017年4月,完成试点办公场所和人员的整合工作,完成配套设备硬件采购工作,如扫描仪、平板互动评价器等。
2.2017年4月,完成政务事项统一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入库并编码管理。
3.2017年4月,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信息交换、使用、管理机制,制定相关数据的共享交互和安全技术标准,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库和电子证照库。
4.2017年4月,建设完成统一受理平台并上线运行,实现与各县区、各部门自建审批系统的对接,并逐步推动与省垂直审批系统的数据交换。
5.2017年5-6月,以区级政务服务大厅为试点实施自然人、法人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完成试点区域面向自然人、法人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审核工作,完成试点区各单位面向自然人、法人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审核工作,并在试点区域开展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工作,并于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17年在各县区推开。
6.2017年7-8月,在试点区域内全面推广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总结前期试点实施成果,在全区、乡镇、村推广,实现一站式惠民服务全区100%覆盖。
(三)全面推广阶段(2017年9-11月底)
根据红塔区试点实施情况,结合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进一步总结提升,形成成熟经验,按照《实施方案》任务要求在全市各县区部署开展一站式惠民(“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工作。
1.2017年9月,启动市级政府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审核及市级政府服务大厅等前期筹备工作,完成各区县各局红塔区试点经验,完成人员组织、事项梳理审核、政务服务大厅改造等前期相应筹备工作。
2.2017年10月,完成江川区、通海县、澄江县、新平县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实施工作,总结实施经验,优化推广方式方法。
3.2017年11月,完成玉溪市、华宁县、易门县、峨山县、元江县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实施工作,实现一站式惠民服务全市100%覆盖,梳理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优化提升需求,为深化应用工作开展提供支撑。
(四)深化应用总结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2月底前)
覆盖网上办事大厅、实体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个渠道,服务内容统一、规范,前后台紧密协同,跨部门、跨层级一体化运作的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模式全面建立,市民、企业网页、微信、电话、短信、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办事渠道更加畅通、高效,政务服务事项及流程更加整合优化,全流程网上办理率极大提升,部分领域事项实现同城通办。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对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纳入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重点改革任务统筹部署推进。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重要改革日程,一把手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常抓不懈,确保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1.成立领导小组
为全面推动我市“信息惠民”试点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程建设工作,形成党政齐抓、高位统筹、分工协作、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成立玉溪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玉溪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康凌华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宋明清、市网信办副主任杨林生、市委编办副主任马勤伟、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李斌、市政府办副主任卢春剑、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郭艾华担任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站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工作的推进与落实,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并对项目任务的组织、动员、宣传、资金等工作进行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原则上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接替,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办公室下设专项工作组,负责推进专项工作(详见附件)。
(二)严格落实责任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一站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市委编办负责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政务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推动一站式政务服务体系和信息系统建设及业务组织实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委网信办负责做好信息技术支撑和保障。市委编办会同市法制办负责根据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模式改革的要求,做好相应出台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管理、事项管理等文件修订工作。市直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本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办事指南及业务手册编制、信息系统改造以及事项进驻等各项具体工作,密切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做好网上大厅、实体大厅相关整合改造工作以及政务服务数据库建设工作。各县区要按照统一部署,根据本县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分阶段目标、任务分工和具体操作办法,落实责任。各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责任分工,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横向业务配合、纵向业务指导,保障“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站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顺利推进。
(三)保障项目资金
市、县区两级财政要统筹保障全市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试点、一站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相关资金,在平台建设、服务人员费用、大厅整改、配套硬件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予以资金倾斜。
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人口库、法人库、城市部件库、电子证照库等系统建设统一纳入一站式惠民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内容,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委网信办统一建设,避免系统多头开发、重复建设,确保系统和数据无缝对接,所需费用从信息化专项资金列支。2016年开展的试点区域,为实现一站式政务服务所需要的环境搭建和配套设备等相关资金,从信息化专项资金中给予扶持;试点之外,由各县区财政自行统筹保障。
(四)强化考核监督
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群众反映的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五)加大培训推广
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六)确保信息安全
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强化信息化支撑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切实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及公民个人隐私。
附件:玉溪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玉溪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德华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 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杨兴荣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解仕清 市政府副市长
朱家伟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孙金会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孙会强 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
张亚辉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瓦庆超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政府驻京联络办主任
师 文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
李 德 市委副秘书长、市接待办主任
戴兴德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伟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李矿生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余 莉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张正友 市委外宣办主任、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赵永云 市委编办主任
李尊平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李 斌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马增福 市档案局局长
许中华 市国家保密局局长
张存良 玉溪日报社社长
普昌文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康凌华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罗江云 市教育局局长
李世华 市科技局长
沐爱斌 市民宗局局长
方建华 市民政局局长
李卫华 市司法局局长
李丁全 市财政局局长
袁 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庆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金翔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董金柱 市规划局局长
田江龙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金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琼丽 市农业局副局长
资 武 市林业局局长
乔正喜 市水利局局长
段家祥 市商务局局长
马跃武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曾 敏 市审计局局长
姚晓岩 市政府外事侨务办主任
张玉江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何永平 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家富 市体育局局长
史金华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何雪峰 市旅游发展委主任
王毓华 市粮食局局长
刘应华 市政府扶贫办主任
丁 伟 市工商局局长
罗江鹏 市质监局局长
王 军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武继昌 市抚仙湖管理局局长
唐建民 市移民开发局长
金志林 市防震减灾局局长
吕宗文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李明荣 市招商合作局局长
乐士发 市人防办主任
普建蓉 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黄 永 市国税局局长
鲁瑞云 市地税局局长
刘 丽 市气象局局长
方 洪 红塔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王志华 江川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柳 洪 通海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范永光 澄江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姜兴林 华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吴渔琛 易门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鲁春红 峨山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普光照 新平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封志荣 元江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玉溪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由康凌华兼任办公室主任。专项工作组成员及分工如下:
一、业务梳理组
组 长:马勤伟 市委编办副主任
副 组 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市直相关各单位、各县区、各街道(乡镇)以及社区(村)。
主要职责:完成公安、人社、社保、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现状业务调研及职能梳理工作,协助完成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层面业务梳理工作,协助对梳理后的职能及工作任务进行标准化建设和流程改造,并审核把关与核对确认。
二、信息化支撑组
组 长:宋明清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副 组 长:各县区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委、市委网信办、各县区、各街道(乡镇)以及社区(村)。
主要职责:掌握原有信息化支撑和配套情况,协助构建数据应用平台,推进软件系统建设;推进各单位业务系统与玉溪市电子政务外网的对接;推进平台实施工作;协助对工作人员进行软件培训,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体系建设组
组 长:李 斌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副 组 长: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各街道(乡镇)以及社区(村)。
主要职责:负责玉溪市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保障工作,建立服务标准、服务理念,拟定服务工作人员管理、大厅管理等规范及制度,并协助确定受理、审批等服务工作人员组建方案。
四、场地设施组
组 长:郭艾华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副 组 长:市财政局分管领导、各县区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各街道(乡镇)以及社区(村)。
主要职责:确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地理位置、内部布局、设计和装修、配套硬件事宜。
五、宣传组
组 长:余 莉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副 组 长:玉溪日报社副社长杨光、玉溪日报社副社长李向文、市政府办副主任卢春剑、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何永平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玉溪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各街道(乡镇)以及社区(村)。
主要职责:制定整体宣传方案,与上级及相关媒体密切沟通,对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报告和宣传。
六、人员培训组
组 长:郭艾华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副 组 长:各县区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市网管中心、各县区、各街道(乡镇)以及社区(村)。
主要职责:组织综合服务人员就各部门业务标准化内容培训及软件系统的操作标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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