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2016年第三季度,省政府办公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省政府网站抽查。9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了我市澄江县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第二季度通报仍未整改到位、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栏目不更新的问题。为加强我市72个政府网站的检查、整改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个不合格网站整改
澄江县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要深刻吸取二次被通报依然不整改的教训,克服侥幸心理,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严查9个严重错误问题,一项一项排查,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并对其有关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管理不到位,个别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进行整改,并对其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72个政府网站开展自查
(一)各县区、各部门应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对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对政府网站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袒护,抓紧整改。
(二)各县区、各部门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已列入2016年政务公开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并将进一步加大分值权重,实行一票否决。鉴于澄江县门户网站已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2次,市政府办将在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对澄江县人民政府实行一票否决。2016年,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市直部门网站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不合格网站的,所涉及县区人民政府、市直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出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的进行问责。
(三)全面建立政府网站常态化抽查机制。按照“分级负责、逐级审核、层层督办”的原则,建立政府网站季度检查机制。自发文之日起,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办发〔2015〕15号文件和《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指标体系及基本信息表说明》确定的检查标准,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的网站数据为依据,对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进行检查,每季度检查数量不得少于本县区本部门正常运行政府网站总数的10%,(市直各部门须检查本部门所有网站)。如被抽查网站在检查期间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形式或各项指标累计扣分超过40分,则判定为“不合格”政府网站。各县区、各部门须于每季度末将被抽查政府网站名单及结果(见附件)、抽查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网站整改情况和加强网站监管的经验做法报送市政府办公室。2016年四季度抽查情况于12月13日前报送。
(四)进一步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云府办明电〔2016〕4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各县区、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做好各地各部门网站与中国政府网和省政府门户网的协同联动,及时转载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重要信息,并在网站首页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和“云南省政府网站问题曝光台”监督举报平台入口。
(五)各县区、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整改。整改情况于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17∶00时前将各县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的整改报告(盖章)上报市政府办信息科。
联系人及报送方式:张艳霞,2025340,电子政务OA系统。
附件:2016年第3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表.xls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