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5298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4-09-04 |
红塔区启动“博爱助学”“博爱助医”活动
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11月30日前资助款发放完毕
来自红塔区红十字会的消息,即日起,红塔区今年第二批“博爱助学”“博爱助医”活动启动。据悉,两个活动的申请截止时间均为10月18日,经申请、评审、公示后确定资助名单,资助款将于11月30日前发放完毕。
“博爱助学”活动的资助对象原则上以红塔区籍为主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大学在校(园)生中的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特困供养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博爱助医”活动的救助对象为红塔区籍自费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低收入家庭(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支出性贫困家庭、特困供养户)患重大疾病人员、遭遇重大意外事故返贫人员(0—60周岁)。
“博爱助学”活动为一次性资助,按幼儿园、小学2000元/生,初中3000元/生,高中(中专、中职、专科)5000元/生,普通高校本科10000元/生的标准执行。“博爱助医”活动为一次性救助,依据项目经费结余、申请救助数量、患者当年住院治疗费用,入户调查实地掌握家庭收支、后续治疗等因素,按照不超过当年住院医疗费自费部分的20%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申请“博爱助医”资助款的人员需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乡(街道)红十字会。提交的申请材料为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患者(申请者)的银行卡复印件;区级(含)以上级别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乡(街道)、村(社区)出具的收入困难家庭证明;当年患者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复印件(或医保结算单复印件)及对应出院小结复印件;其他参考证明资料。
申请“博爱助学”资助款的人员需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乡(街道)红十字会。提交的申请材料为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者的银行卡复印件;区级(含)以上级别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者乡(街道)或村(社区)出具的收入困难家庭证明;其他参考证明资料。
红塔区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救助活动的资金来源是云南活发集团捐赠的善款。红塔区红十字会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将做好申请、评审、公示、发放等工作,并将资金使用情况随时向社会公布,做到“专款专用”。(玉溪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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