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40748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11-04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
“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
通知
玉政办发〔2022〕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玉溪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0月22日
玉溪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建设规划
社区服务是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服务,关系民生、连着民心。为提高全市城乡社区服务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9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玉政发〔2021〕5号),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是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社会多方参与,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村(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为对象,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满足村(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质为目标,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时期,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一是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全面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比例大幅提高,占比达到99.90%。深入开展和施行“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和制度,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工作和活动在城乡社区广泛深入开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成效明显。二是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完备。全市基本形成了以党群服务中心为主阵地的“1+10+N”党群联盟体系,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以社区居民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社区活动得到有力保障。三是城乡社区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推行轮值承接、服务对接、群团衔接、社工连接的“四接工作法”,创新服务活动载体,实施“五社联动”项目,开展组团式、菜单式、专业化、智慧化、红色代办“五大服务行动”。创新发展社区居家养老等服务事业,建成238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红色物业”工程,物业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安民应急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平安社区创建再上新水平,社区疫情防控能力不断提升。四是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全市城乡社区工作者6813人,其中:村(社区)“两委”成员5475人、村(社区)专职工作者1338人。加快推进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步伐,实施“三岗八级”和“大岗位制”社区工作者薪酬分配制度。全市持证社会工作师914人,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718人,社会工作师196人。全市注册志愿者35万人,占本市总人口的15.61%;全市注册登记类社会组织1197个。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的社区服务新格局初步建立。五是城乡社区服务方式创新发展。大力推动党建网、平安建设网、基层警务网“多网合一”,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管理体系,实现“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全市划分农村社区、城市社区、各类园区三大类区域网格共7386个,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最大限度发挥网格作用。上线“玉溪共治通”APP,积极推进信息化与社区服务深度融合,网上政务、电子商务惠及千家万户,社区服务更加方便快捷。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全市村(居)民委员会基本实现信息集中汇聚、统一管理、动态更新。
虽然玉溪市城乡社区服务在“十三五”时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来看仍处于发展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社区服务与城乡居民的新期待新需求还有差距,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城乡之间服务设施、服务水平、服务资源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还需增强,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服务有待提升。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对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出重要决策部署。“十四五”时期,玉溪市将持续深化“玉溪之变”,全面实施“绿色发展、工业强市、共同富裕”核心战略,全力打造滇中崛起增长极、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期。在服务内容上,要聚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为民服务、便民服务、安民服务一体推进的要求,充实和扩大社区服务供给。在服务质量上,要着力构建起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社区管理服务平台。在服务主体上,要增强社区居民参与能力,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五社联动”机制,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在服务能力上,要增强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为社区服务提供专业化人才支撑。在服务效率上,要把更多人才资金资源下沉到基层,推进社区服务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以数字技术为社区赋能增效。“十四五”时期,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困难与问题并行,机遇与挑战同在,必须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奋力谱写玉溪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新篇章。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总要求,以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为关键,以为民服务、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加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机制,不断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玉溪“一极两区”建设奠定坚实的基层治理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发挥党员服务群众带头示范作用,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回应群众新期待新需求,推动创造就业岗位,带动投资,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三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资源等社会力量,引导市场力量,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多方参与格局,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四是坚持城乡统筹。科学把握城乡发展差异,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进社区服务制度城乡衔接、要素共享、互通互融,推动社区服务机制城乡联动、基础设施城乡衔接、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
五是坚持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问题导向,把握政府、市场、社会不同定位,区分不同类型社区特点,重点突破、分层推进、分类实施,全方位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末,全市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更加成熟,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更加完备,社区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更加丰富,线上线下服务机制更加融合,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社区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更加突出,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解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专栏1 “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发展指标 | |||
序号 | 指标 | 2025年目标值 | 属性 |
1 |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2 |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3 | 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 ≥10% | 预期性 |
4 | 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 ≥30平方米 | 预期性 |
5 | 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 | ≥60% | 预期性 |
6 | 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7 | 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 | 18人 | 预期性 |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城乡社区服务格局
1.加强党对城乡社区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健全乡(镇)、街道党(工)委牵头、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村(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导,村(居)民为主体,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驻社区单位共同参与、协同开展社区服务的体制机制。在农村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为主题,在城市以抓党建促基层治理为主线,深化基层党建“四级联创”,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
2.选优配强“两委”班子。及时做好届中调整或空缺补选工作,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重把党组织推荐的优秀人选通过一定程序明确为各类组织负责人,依法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各类组织章程,并贯彻执行。
3.深化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实践。以明确协商内容、确定协商主体、拓展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运用协商成果为重点,全面落实党领导下的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制度。聚焦乡村振兴、城市更新等重点任务和群众切身利益,完善制度程序、拓展参与实践、提升协商质效,积极探索新时代推进城乡社区民主协商的有效路径。创新工作方法引导村(居)民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民主协商,支持和帮助居民群众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能力,扎实做好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凝聚人心工作,组织引领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4.健全完善多方参与格局。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支持建立乡(镇)、街道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设立社区基金会等协作载体,依托各级党群服务中心实施各类服务项目,孵化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和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社区治理,支持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有关服务项目。
专栏2 深化党建引领和多方参与社区服务行动计划 |
1.社区固本强基行动计划。健全以村(社区)党组织全面领导,村(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监督委员会为基础,妇联、共青团、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协同的村级组织体系。 2.社区社会组织育新专项行动计划。实施一批项目计划,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培育一批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和品牌活动项目,引导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区服务。 3.社区志愿服务行动计划。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服务组织(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以特殊困难家庭、留守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残疾人为重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 4.社区“五社联动”拓展计划。发挥社区居委会的基础作用、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载体作用、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支撑作用、社区志愿者辅助作用、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和社会服务企业的支援作用,建立社区服务可持续发展模式。 5.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行动计划。加快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村(社区)社会工作室,面向社区居民广泛开展专业化、个性化、精准化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
(二)增加城乡社区服务供给
5.加强村(居)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践诺和述职制度。深入推进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充分考虑村级组织承接能力,实行严格管理和总量控制。清理规范各职能部门在村(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各类政府机构原则上不在村级建立分支机构。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应当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建立统一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广电子化基础台账,建立印章使用清单,规范村(社区)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切实为基层减负。
6.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服务。加快编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做好与城乡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教育事业、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调解仲裁等公共服务事项。围绕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等民生问题,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下沉,着力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完成和规范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增强社区疫情防控能力,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7.强化乡村振兴社区服务要素保障。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扎实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乡村规划建设、乡村基层治理,着力办企业、兴产业、谋治理,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产业组织化和规模化程度高,形成“一村一品”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服务便利化,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供销合作社等强化农村地区农产品收购、农资供应等服务供给。开展社区便民商业服务,提升村(社区)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电、广播电视等公共事业服务水平,推动物流配送、快递、资源回收商业网点向村(社区)延伸,完善社区基本保障类服务,鼓励发展特色休闲服务,社区物业、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支持家政企业在村(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需求。在保持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统筹发展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加强低收入人口、脱贫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适度拓展社会救助范围,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条底线。
8.强化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社区服务要素保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城乡社区广泛深入宣传新时代党的民族政策,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最大限度凝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社区活动。城乡社区要统筹做好婚姻、养老、殡葬、教育、医保等基本社会服务,综合服务设施面向各民族群众开放,并提供均等化服务。要积极举办社区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为各民族群众搭建交流互鉴平台,努力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深入开展城乡社区自治实践,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在村级组织民主选举中的政治权利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组织发动村(居)民积极参与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救济互助等为主要形式的社区互助关爱活动,让各民族群众更好感受社区温暖、社会温暖、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引导各民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村(居)民委员会要及时妥善调处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促进各民族群众全面融入社区生活。
9.强化市市域社会治理社区服务要素保障。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作用,夯实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加快推进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群防群治、联防联治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和完善村(社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制度,强化应急和风险防范物资储备保障,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升村(社区)防灾减灾能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支持各类专业组织、机构在村(社区)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完善疏导机制,强化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加强特殊人群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强化对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居民提供应急庇护救助服务。推动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村(社区)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由村(居)民委员会统筹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参与,安排人员值守,承担初起火灾扑救、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等群防群治工作。
专栏3 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
1.社区固本强基行动。健全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的村(社区)组织体系,常态化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全覆盖,组织党员为群众提供组团式、专业化服务。 2.社区养老服务行动。支持一批县(市、区)建设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十四五”期间,建成一批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要。在全市所有的街道至少建成1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在城市社区全面启动建设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为老年人提供营养均衡的膳食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将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到居民小区,农村地区可依托敬老院、村级综合服务设施、互助养老设施等开办“老年幸福餐桌”。 3.社区未成年人关爱行动。推进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站点、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推动在社区普遍建立儿童之家和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开展学龄儿童课后托管和寒暑假集中看护服务,在村(社区)推广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服务站点。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开通率达到100%。 4.社区助残服务行动。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服务等。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托养和照护服务。结合智慧城市、乡村建设行动等,同步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群体覆盖率达到100%。 5.社区就业服务行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重点为村(社区)居民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 6.社区卫生服务行动。科学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群众需求,突出服务特色,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7.社区教育行动。创新发展社区教育,推动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统筹村(社区)教育协调发展,优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8.社区文化服务行动。村(社区)普遍建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引导各类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 9.社区体育服务行动。整合社区体育服务资源,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村(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10.社区科普服务行动。利用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依托各级科普基地科普设施、科普人员等拓展科普服务功能,支持科普进社区服务活动。 11.平安社区建设行动。加强社区警务工作保障,深入推广城区“一区一警两辅警”和农村“一村一辅警”模式,推进警务室与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同址办公,配齐必要装备设施。开展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寻求与电信运营商等技术服务优势企业合作,共建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平台。 12.绿美社区建设三年行动。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引领作用,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空闲地、边角地等,通过拆墙透绿、拆违建绿、见缝植绿、裸土覆绿、留白增绿等方式,从“碎片化”土地入手,结合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可利用的闲置边角地进行绿化微改造,通过科学规划和精细管理,开展公共绿地建设,推动社区人居环境增绿提效。 13.法律服务社区行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为群众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不断充实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 14.社区应急服务行动。所有村(社区)均设置1名灾害信息员。整合社区公园、广场等服务资源,改善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避险设施。定期开展防灾减灾、消防安全、应急救护、逃生避险等宣传培训进村(社区)和应急避险、消防演练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结合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社区警务网格化管理,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消防网格化管理达标率达到100%。推进消防监督管理模块融入基层综治、社区治理、网格化管理、物业管理等政务信息化平台。 15.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行动。紧紧围绕《玉溪市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8+N”活动,积极依托社区开展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试点工作。 16.生活便利服务行动。盘活分散社区空间资源,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推动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和消费需求。 17.“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利用2年时间,实现全市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全覆盖。 18.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行动。全面落实村(社区)协商制度,建立居民需求、服务资源、民生项目“三项清单”工作制度,实现资源与需求有效对接、治理成果共享。 19.疫情防控常态化行动。指导城乡社区从严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创建“无疫小区”,稳妥推进便民服务大厅等重点岗位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做好受疫情影响群体救助保护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疫情防控。 20.社区生命健康安全教育行动。整合社区资源在社区服务站或大型居民小区公共服务场所设置红十字服务站。面向村(社区)居民开展生命教育、应急救护普及培训、群众健康知识普及及其他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活动。组建志愿服务团队,开展便民、助民、利民和邻里互助等志愿服务活动。 |
(三)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
10.完善优化服务设施布局。推进新建社区综合服务建设,鼓励通过换购、划拨、租借等方式,统筹利用社区各类存量房屋资源增设服务设施,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提供面向全体城乡居民、贯穿生存发展各阶段和生产生活各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实施村级综合服务提升工程,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增强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着力加强社区兜底服务能力建设,根据社区人口结构,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先的原则,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毗邻建设,推进社区设施适老化、适儿化和无障碍改造。精简整合办公空间推行开放式办公,增加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创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营机制,通过居民群众协商管理、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方式,提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率。农村要合理规划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统筹考虑布局公益性安葬服务设施建设。
11.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充分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整合社区各类服务资源,打造基于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与服务的社区治理新形态。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因地制宜推进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动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与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联网对接或向其迁移集成。依托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民情反馈、风险研判、应急响应、舆情应对机制,提升社区全周期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智慧党建”,推动社区党建工作和党员管理服务信息化,做好网上群众工作。优化社区网格管理平台,推行“社区输入+网上推送+部门响应”工作模式,健全即时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搭建社区灾害风险预警模型,发展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应急管理和疫情防控智能应用,全面提升社区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增进居民对社区生活共同体的归属感。探索推进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网上选民登记、社区协商、村(居)务公开、民主监督等,畅通群众参与渠道。促进智慧小区建设,拓展智能门禁、车辆管理、视频监控等物联网和云服务。依托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创新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动就业、健康、卫生、医疗、救助、养老、助残、托育、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指尖办”、“网上办”、“就近办”。聚合社区周边商超、物业、维修、家政、养老、餐饮、零售、美容美发、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资源,链接社区周边商户,建设便民惠民智慧生活服务圈。
专栏4 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 |
1.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整合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和场地,加快补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2.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扩建、新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满足群众服务需要。 3.完善城镇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完善城市宜居宜业功能,因地制宜补齐城镇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提升设施综合利用和社区服务水平。 4.“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把握数字化新机遇,充分发挥智治支撑作用,整合现有设在乡(镇)、街道的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建立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综治中心、大调解中心、信访接待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一体化运行,全面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智能化水平。 5.智慧社区试点建设。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提供高效、便捷的社区服务为目标,在村(社区)建设部署监控设备、自助终端和其他物联网设备,建设“智慧社区服务平台”,提高社区物业管理、医疗社保、公共文化、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社区安防等方面的智能化、智慧化水平。 6.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丰富数字生活体验,确定一批现代社区服务建设试点单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社区设施、环境和文化,推动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构建融空间、情感、价值于一体的现代社区服务形态。 |
(四)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12.选优配强工作队伍。坚持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建立以村(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骨干,社区专职工作者为支撑,其他社区服务从业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按照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招录一批、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业吸纳一批、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募集一批、创新工作联动机制带动一批、加强高校毕业生教育引导储备一批的“五个一批”要求,多渠道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从中选拔培养一批社区工作专业人才。
13.加强教育培训。积极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完善配套相关政策,加强校地合作,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加强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管理,结合村(社区)实际情况,做好城乡社区服务人员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和专门培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托各级各类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开发社区服务精品课程,推动优质网络培训资源直达村(社区)。
14.健全管理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工作者能力指标体系,完善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制度。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推进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深入实施村级组织“大岗位制”,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岗位补贴+绩效补贴+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结构性待遇保障政策,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建设,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和职业成长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专栏5 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 |
1.新时代社区工作者主题培训行动。灵活采取多种形式,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将城乡社区工作者轮训一遍,并推进实施后续培训,依托全市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训监测机制。 2.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行动。依托全市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为有意愿、能胜任的社区居民进行登记注册。 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全面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引进、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将社会工作纳入城乡社区工作培训应知应会内容,鼓励城乡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掌握社会工作理念、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 |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作为民生项目,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和推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做好资金统筹、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街道要做好具体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民政、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的规划实施推进机制,制订规划实施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跟踪和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各县(市、区)要依照本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推进规划落实。
(二)落实政策保障。按规定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村(社区)组织有钱为民办事,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社区服务项目和设施建设。鼓励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切实保障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社区服务网点的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三)规范考核评估。本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县(市、区)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发挥城乡社区治理议事协调机构(机制)作用,强化部门统筹协调。县(市、区)民政局要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做好跟踪指导和分析研判等工作,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情况。坚持试点引路、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总结推广各地规划实施好经验好做法。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重大事项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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