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40747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11-04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加强和
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的
暂行规定的决定
玉政办发〔2022〕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中央省驻玉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玉政办发〔2007〕196号)予以废止,自发文之日起停止执行。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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