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以“两型三化”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基础,围绕 《中国制造2025》,建立产品质量提升长效机制,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升级创新工程,推动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满足市场需求转型升级,提升烟草、能源、冶金、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的质量水平和持续发展能力。围绕特色轻工、现代生物、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提升产品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生产、研发、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水平,扩大产业链中高端产品规模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 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局、水利局、国资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
2 | 坚持科技引领,推进农(林)业生产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农 (林)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提升工程,推动高原特色农(林)业和生物产业发展 | 市农业局、 林业局 | 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 |
3 | 围绕五大基础网络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规划,实施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创新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示范,提升建筑产业绿色、节能环保、信息化等科技化水平。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质量控制,全面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实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培育一批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示范地区、示范项目、示范企业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 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资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管局、新闻办 |
4 | 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及大型公共建筑等质量安全管理,推行样板引路、 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提升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水平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安全监管局 |
5 | 以标准化为抓手,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质量创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促进服务业向高端化、高附加值、高带动性方向发展。健全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完善交通、金融、旅游、商贸、邮政、通信 等重点服务业服务规范,推进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国资委、工商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局, 市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玉溪支行 |
6 |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拓宽游客投诉渠道,建立完善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体系,高效便捷受理旅游投诉,提升游客满意度。建立健全覆盖旅游全过程、各领域的游客满意度调查评价和服务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和机制,实现我市旅游向旅游强市的新跨越 | 市旅游发展委 |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工商局、统计局 |
7 | 围绕“生态立市、环境优先”战略,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 市环境保护局 |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落实 |
8 | 有效实施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节能标准化工作,推进节能降耗减排。强化环境污染源头治理,加强重点湖泊、河流水污染防治,扎实推进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危险废物治理,淘汰落后过剩产能,推行绿色清洁生产,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和再制造产业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 | 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资委 |
9 | 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有效增加森林覆盖率,构筑森林绿化屏障 | 市林业局 |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落实 |
10 | 深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 市环境保护局 |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落实 |
11 | 加大品牌的培育、引进、认证、推介、保护和奖励力度,建立和完善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评价为基础的品牌创建机制。引导企业围绕研发创新、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建立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品牌文化,夯实品牌发展基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 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国资委、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局 |
12 | 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品牌管理咨询、价值评估、市场推广等服务。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规范商标管理使用。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 | 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国资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
13 | 运用自主创新、品牌营销、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加快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品牌培育 | 市商务局、工商局 | 市文化广电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
14 | 鼓励和支持开展质量强县区、知名品牌、有机产品认证、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 “同线同标”生产标杆企业创建活动,争创政府质量奖、争创品牌产品,培育一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商标)、驰(著)名商标、云南名牌、老字号、“三品一标”农产品,增强 “云品”参与国际国内竞争实力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落实 |
15 | 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质量的主体 | 市委编办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旅游发展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办 |
16 | 强化企业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落实企业质量首负责任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稳步推进首席质量官制度,构建全环节责任追溯体系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利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国资委、工商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办、粮食局 |
17 | 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产品标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质量技术监督局 | 市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利局、商务局、旅游发展委、国资委、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
18 | 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鼓励研制团体标准,带动中小微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专精特新”道路。制定有利于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财政政策和行业准入政策,扶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中心和研发中心,支持和鼓励广大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和自主开发的投入力度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质量技术监督局 | 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旅游发展委、国资委、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办 |
19 | 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手段、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 制,切实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为主,建立科学、准确、高效的质量安全风险识别、评估、监测、预警、处置、信息通报制度和体系,加强风险研判和监督抽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 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 市科技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国资委、安全监管局、粮食局 |
20 | 严格食品、药品生产市场准入、进货检查验收、安全评估、卫生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进出口和销售服务等全过程监管体系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市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国资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粮食局 |
21 |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构建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严格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完善 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安全分析报告制度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国资委、工商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办、粮食局 |
22 | 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质量违法行为,保障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 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 市公安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安全监管局 |
23 | 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互动的大质量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质量走廊”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标杆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展示质量发展成果,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质量发展氛围 | 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旅游发展委、国资委、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 局、法制办、新闻办 |
24 | 推动企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进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级监管及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强化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 市工商局 | 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商务局、旅游发展委、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办,国税局、人民银行玉溪支行 |
25 | 推进质量信息公开,加强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建设,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提升消费者质量意识,鼓励、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质量监督 | 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 市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安全监管局、法制办、新闻办 |
26 | 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创新推动质量和标准的提升,以质量和标准引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支持和鼓励企业质量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推出新产品、催生新业态,培育一批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以技术创新引领质量提升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 |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商务局、旅游发展委、国资委、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
27 | 充分调动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创造积极性,重视质量管理创新,推动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培 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推动产品和服务质量由符合性、合格率向舒适性、优质率转变。大力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建设,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不断提高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和实用性,实现内外销产品技术标准一致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商务局 |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国资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
28 |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推动质量创新成果向生产力转化。以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新兴产业为重点,加强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建设,强化标准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的有效衔接,建立完善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体系。进一步拓宽服务业标准化领域,在旅游、物流、会展、家政服务、社区管理、政务服务等领域构建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科学适用的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支撑服务业发展。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国外机构开展国际标准学术交流与合作,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提高标准的国际化水平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国资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
29 | 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间的标准双边多边交流合作,构建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有效服务和融入 “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 | 市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局、国资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
30 | 加强计量测试、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工作。加强工业计量、民生计量、能源计量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计量标准、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国资委 |
31 | 引导企业进一步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促进节能减排、降本增效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 市科技局、国资委 |
32 | 实施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检测市场,提升认证认可服务能力,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市农业局、旅游发展委、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
33 | 加快质量技术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进程,依托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中心、研发中心,构建开放的技术服务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 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 国资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
34 | 进一步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加强省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技术领先、品牌效应好、辐射能力强的检验检测机构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局、国资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