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玉政发〔201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玉溪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1日
玉溪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实现玉溪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和提高全市人民健康素质,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根据《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各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具有玉溪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健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办法》、《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工程和活动示范工程实施意见》及《玉溪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全民健身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具有玉溪特色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十二五”期间,玉溪市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4648万元,市级筹措体育彩票公益金9024.21万元,其中投入县区5340.58万元,实施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县级项目4个,乡镇项目32个,村级项目769个。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62平方米,城乡居民全民健身条件有较大改善。开展全民健身组织建设,玉溪市共有社会体育指导员4631人,其中国家级26人,一级304人,二级1295人,三级3006人,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为1.69个。县区共有体育总会7个,单项体育协会98个,其中市级体育协会19个。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4个,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1个、健身气功活动站点42个、全民健身站点503个,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35.5%以上。五年来我市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5家,先进个人5人,省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代表性传承人1人,获得伦敦残奥会金牌1枚。
当前,玉溪市体育发展步入改革攻坚期,发展不足仍然是我市全民健身工作最大的问题。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体育需求与基本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突出,玉溪本土品牌赛事匮乏,构建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任务依然艰巨;制约全民健身发展的体制机制性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体育法治建设亟待加强,体育的多元价值有待深入挖掘。全民健身改革尚需深化,体育发展方式亟需转变,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的政策措施尚不完善。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玉溪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富市、创新强市、开放兴市、共享和市,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强化体育部门公共服务和社会体育管理职能,建设场地设施体系、组织体系、活动体系、产业体系和保障体系于一体的、具有玉溪特色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玉溪体育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力,全面提升玉溪体育管理体系与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高玉溪体育发展综合水平,将体育建设成为玉溪标志性事业,奋力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为谱写中国梦的玉溪篇章奠定坚实基础,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实现全民健身事业与玉溪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共进、融合共通发展。以“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为抓手,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设施完备、组织活跃、活动多彩、管理高效、保障有力的玉溪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保障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全市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健身消费水平明显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广大群众的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主要任务
(一)全民健身目标任务
增强人民群众健身意识,普及全民健身项目和方法。到2020年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全市总人口38%。落实全民健身工作“三纳入”: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市级财政每年按照人均1元落实全民健身工作经费。
(二)全民健身网络实体化
大力培育和发展体育总会、行业体育协会、单项运动协会、体育俱乐部等群众健身组织。全民健身服务逐步社会化。扶持本土体育健身企业和社会组织,培育休闲体育产业,促进全民健身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推动区域全民健身产业服务圈建设,健身产业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城乡居民体育消费规模和水平明显提高。
提升市、县区健身指导网络服务能力,开展针对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人群的体质检测、服务工作,积极推广科学健身方法。体育健身组织体系网格化。重点扶持草根性、项目化和自生力强的体育社会组织,社会体育组织数量显著增加,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向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方向发展。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壮大基层体育组织,形成体育行政部门、文体活动中心(站)、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志愿服务人员环环相接的全民健身组织链条。
(三)以全民健身树玉溪形象、促交流
加强玉溪市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玉溪体育的知名度,使赛事活动多元化。加快推进运动项目文化建设,启动玉溪市体育文化精品建设工程,打造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依托玉溪市的区位优势和自然资源禀赋,以开放的理念,打造区域国际化赛事节会重要平台,提升玉溪市在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健身意识生活化。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培育和传播多元体育文化。树立终身参与健身、拥有健康身心的新理念,让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群的基本生活方式。推广运动项目文化、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和“运动是良医”理念,形成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体育文化和社会风尚,发挥体育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地区软实力等方面的作用。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玉溪市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1.继续抓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健身场地设施纳入各县区“十三五”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继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办法》,构建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群众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推进建设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玉溪市、县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覆盖,城市街道、乡镇健身设施覆盖率超过80%,行政村(社区)健身设施全覆盖。到2020年,新建或提升改造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9个、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0个,实现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的目标。基本满足群众体育健身设施需求。推动休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休闲健身运动场地设施网络。结合乡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及区域特点,加强乡镇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加快完善老城区和改造已建成居住区群众健身设施,改造城市空置场所用于体育健身。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积极推动市、县“两场一馆一池一中心”,即综合体育场、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体育馆、游泳池、全民健身中心。加强健身场地设施管理与维护,坚持建管并举,提高健身场地设施使用率。构建玉溪体育产业“两核九区多基地”的布局,即重点打造环抚仙湖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磨盘山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建设10个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打造10个省级体育户外运动休闲康体基地等体育产业化项目。
2.合理利用玉溪优质户外运动资源,加强对室外健身器材进行规划、建设、管理。优化健身场地设施投资结构,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健身设施建设,落实国家财税优惠政策。积极建设一批健身步道、健身路径(乐园)等体育元素的景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等城乡公共空间。加大足球场地供给,因地制宜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地。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乡空间的二次利用,推广多功能、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体育健身设施。
3.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研究配套政策,鼓励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促进各地全民健身中心健康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公共体育设施应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免费开放,试点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向学生开放和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时间向社会开放。建立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和更新,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继续实施全民健身示范点制度。
(二)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服务体系
1.体育社团组织社会化: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推动其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继续抓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工程”,积极做好玉溪市全民健身站(点)建设,到2020年,80%以上城市街道、60%以上的乡镇、农村建有体育组织;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60%以上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逐步建立“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十三五”期间,争取省级资助命名10个优秀体育协会,20个社区体育俱乐部,25个优秀健身活动站点,挖掘培养少数民族体育代表性传承人。
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拓宽玉溪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渠道,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综合素质,探索社会体育指导员与人群和项目结合的新模式。培育和发展枢纽型、人群型、项目型体育社会组织,继续强化以各级体育总会为代表的枢纽型体育组织建设;培育和发展体育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城乡、指导高效、富有活力的社会体育组织网络体系。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大力支持草根体育组织建设和发展,培育多层次、不同规模的全民健身团队,推动开展公共体育服务参与式管理,形成多元联动格局。
2.服务长效化:构建玉溪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网络,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在全市晨晚练辅导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生活化社区、各级体育协会、已配建的全民健身工程等实现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备全覆盖,形成横坐标,将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形成纵坐标,交叉联合、互相呼应,形成服务区域网格化。
用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引领作用,建立和完善市、县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组织,严格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经费投入和激励机制,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重点培训足球、游泳、健身气功等社会需求大、覆盖人群广的运动项目专业指导和志愿服务人员,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院校师生开展义务健身辅导,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健身指导服务便民化:探索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社区医院等社会资源相结合的运行模式,打造玉溪市“一心九站”的国民体质测试常态化机制,即1个国民体质检测中心、9个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现状调查、居民健康状况研究、居民体质测定标准、居民体质监测制度,用好国民体质健康监测数据,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民体质监测结果。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各体育项目《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发挥高等院校在全民健身科研中的积极作用,组织专业人员进社区、下乡村,推广简便易行并适合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和体质状况的体育健身方法,推广科学实用的健身方法与运动处方。加强体医结合,将全民健身纳入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防治发展规划。
(三)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服务体系
1.赛事活动品牌化:大力发展具有玉溪特色的大众户外运动与体育健身活动,如健身跑、骑行、登山、攀岩、探险、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培育帆船、赛车、极限运动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营造玉溪市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体育发展的浓厚氛围。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活动示范工程”,“十三五”期间,争取申请国家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积极申请省级体育产业专项资金共计1000万的目标。积极实施“玉溪1234赛事工程”,即争创1个省级品牌赛事、2个市级品牌赛事、3个县级品牌赛事、4个乡镇级品牌赛事,积极培育玉溪本土品牌赛事。
2.赛事活动特色化:充分挖掘体育的多元价值,精心培育体育公益、慈善和志愿文化。组织开展针对不同人群多样化的健身活动;广泛建立青少年体育组织,开展以足球运动为代表的体育项目进校园活动。挖掘整理玉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和体育历史,加强传承与推广。积极开展民族传统体育健身活动。针对不同区域广泛开展足、篮、排、乒乓等球类运动,试点推广健身气功、民族健身操(舞)和射弩、陀螺、龙舟、赛马、太极拳、舞龙舞狮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广水上运动项目。
3.健身活动多元化:发挥城市晨晚练点、农村基层综合文体活动中心的平台作用,发挥各级老体协、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带动城市社区、农村、职工、老年人、妇女、幼儿、残疾人等群体开展民族健身操(舞)、健身气功、健步走、篮球、气排球等健身活动。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规范和加强对游泳、攀岩、滑雪、潜水等高危险性体育健身项目经营的审批和监管。
4.青少年体育多样化:实施玉溪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校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青少年公益体育活动和运动项目技能培训,促进青少年养成体育锻炼习惯,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加强体教结合,做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项目进校园示范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的创建工作。大力推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建设,开发适应青少年特点的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积极探索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队伍的培育工作,推动校内和校外体育的优势互补和积极联动,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网络。建立玉溪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并定期展开调查。
五、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科学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智库可为有关全民健身的重要工作、重大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并在顶层设计和工作落实中发挥作用,社会组织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培训、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等方面发挥作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等实施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形成全民健身督促、落实、检查长效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及时解决推进实施计划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把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作为改善民生、推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指标体系,纳入改善民生的目标任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在规划、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二)经费保障
改革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的规定,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确保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的经费投入。留归各级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应当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引入市场机制,逐步采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购买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兴办全民健身活动,鼓励捐赠和赞助全民健身事业,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宣传保障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作用,普及体育健身知识与科学健身方法,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参加体育锻炼人数逐年增长。在全民健身日、节假日、民族传统节庆和各级体育赛事活动等时间节点,宣传媒体要积极介入,挖掘鲜活典型,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体育在人格培养、传播文化、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贡献力量。挖掘有一定影响力、乐于助人、具备相应素质的全民健身活动“明星”和团队领军人物,以榜样的力量塑造人、教育人,激发人们参与全民健身服务的热情。
(四)法制保障
1.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运用法治思维推进体育领域各项改革。不断提升市、县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职权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玉溪体育政务公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决策法定程序。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体育市场管理规范化,切实提高体育行政执法水平,做好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和监管,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彩票监督检查等,保障健身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推进体育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体育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体育普法中的作用。加强玉溪体育行政工作者法治教育培训,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人才保障
利用我市现有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和平台,积极引进体育产业高端人才。加大体育产业人才培养,鼓励玉溪师范学院开设体育经营管理专业。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良性互动。探索“产学研教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扶持和鼓励体育企业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共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发挥职业教育机构、体育产业协会和研究机构的作用,开展各类体育产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
加大对基层全民健身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国民体质监测人员、健身科技志愿人员、健身服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增强服务大众的能力和水平。重视培养指导少数民族、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和健身气功、民族健身操等群众参与面广、需求量大的健身项目、高危体育项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重点加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比赛项目教练员、裁判员的培养工作,强化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人才储备。加强学校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者队伍建设,举办足球、健身气功、游泳、武术、田径、篮球、排球体育项目管理培训班。鼓励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
六、组织实施
(一)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各级体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实施本计划。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地方特色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责成体育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团体组织共同实施,并在2020年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对全市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国家和云南省、市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三)市体育局将不定期对国家、省《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本实施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实施全面评估,将评估结果报本级人民政府。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形成多方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