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0101432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0-04-12 |
关于举行《玉溪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根据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举行玉溪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0年4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在玉溪市工商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许方良 玉溪市工商局法制科科长
(二)决策发言人:
李尊平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董从寿 玉溪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学林 玉溪市工商局市场科科长
(三)听证监察人:
马 莎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科长
(四)听证代表:
1、孔 伟 云南玉溪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国有企业)
2、张一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高新支公司 (国有企业)
3、肖 扬 云南玉溪卷烟厂滤嘴棒分厂(集体企业)
4、侯 蕊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时装厂(集体企业)
5、普发林 玉溪市红塔区黄官现代烟草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
6、郑绍瑞 玉溪太标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私营企业)
7、左正元 玉溪旭日塑料有限公司(私营企业)
8、刘炳恒 玉溪家佳购物超市有限公司(私营企业)
9、雷 羽 云南天宏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外资企业)
10、黄江岚 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外资企业)
11、王 琳 昆明新知图书城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分公司(外地企业在本地的分支机构)
12、李 莉 玉溪日报社广告部(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13、何雅婷 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14、玉溪市地方税务局领导1人
15、玉溪市财政局领导1人
16、玉溪市人大代表1人
17、玉溪市政协委员1人
18、行风监督员1人
19、法律工作者1人
三、其他事项
1、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自觉遵守听证纪律,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3、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采访报道。
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