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2855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7-11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D530000201807030044)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7月3日,我市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362号)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迅即安排江川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转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举报件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存在的问题已列入长期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
投诉反映:“玉溪市江川县雄关乡大坝塘村后山上,与华宁县的交界处,两边山上被人挖了6、7个大池子,用大货车拉来废菜叶倒进池子里,污染地下水,华宁那边的池子位于白龙河水库上游,威胁华宁县的饮用水安全”。
(二)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举报的玉溪市江川区雄关乡大坝塘村后山上曾有3个用于堆放废菜叶的土坑塘(大池子),1个位于玉溪市江川区雄关乡大坝塘村前山大坟山,属江川区雄关乡春磊种养殖场经营者李冬磊建设和使用;另2个位于华宁县冲麦村,属杜秋红使用。
位于华宁县的“杜秋红”废菜叶倾倒点1个坑塘已清理复耕,另1个坑塘正在清理。位于江川区境内的“李冬磊”废菜叶倾倒点由1个废弃蔬菜叶倾倒塘和1个渗滤液收集塘组成,其中废弃蔬菜叶倾倒塘有约0.5亩,为人工挖掘而成,渗滤液收集塘约有1亩,为自然形成;现场检查时倾倒塘内有大量废弃蔬菜叶和废塑料包装袋,渗滤液收集池内有大量雨水。
二、调查情况
7月4日,江川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现场调查核实。
(一)江川区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3月曾有群众反映“雄关乡大坝塘村夜间经常有货车将大量烂菜叶运到山上倾倒,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接到群众举报后,江川区环保局立即到现场核实,群众举报内容基本属实。3月8日晚,江川区公安局和环保局将正在倾倒废菜叶的3辆货车拦截,并对货车司机进行了调查询问,经初步查明,所有废菜叶均是从玉溪市通海县运出,运至江川区雄关乡和华宁县倾倒。由于案件涉多个县区,江川区环保局将情况向玉溪市环保局进行了汇报,玉溪市环保局协调江川、华宁、通海三县区环保局对案件进行了调查。经查,从2017年开始,通海文运废弃菜叶清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货车将废菜叶从通海县运至江川区和华宁县的坑塘中倾倒,江川区雄关乡大坝塘村后山和华宁县冲麦村的3个倾倒点位于华宁县饮用水源地——白龙河水库上游(准保护区),倾倒点未做过防渗处理。以上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玉溪市环保局已立案查处。
(二)玉溪市环境保护局调查情况。
2018年1月-3月9日期间,江川区雄关乡春磊种养殖场经营者李冬磊,利用位于养殖场内事先挖掘建成的1个无防渗措施的土坑塘,贮存通海文运废弃菜叶清运管理有限公司从通海县运输倾倒的218车合计4689.79吨废弃菜叶,并从中收取12元/吨的倾倒费,废弃菜叶腐烂产生的渗滤液贮存于土坑塘内,并通过1条无防渗土沟流淌至1个天然形成的坑塘内。经监测证实,排放的渗滤液含有高浓度水污染物,各污染物浓度为:pH为7.74、COD为10750mg/L、NH3-N为146.7mg/L、T-P为13.78mg/L、挥发酚为0.87691mg/L。
杜秋红于2017年8月向罗宝才租用位于华宁县宁州镇冲麦村委会二坟岭的24亩土地(华宁县宁州街道罗宝才养殖场),该土地现存在的无防渗措施2个土坑塘为2016年挖掘建成,2017年7月罗宝才因利用2个无防渗土坑塘贮存废弃菜叶和排放废弃菜叶渗滤液,被华宁县环保局处罚2万元。当事人杜秋红租用该土地后,于2018年1月-3月8日期间,利用这2个无防渗措施的土坑塘,贮存通海文运废弃菜叶清运管理有限公司从通海县运输倾倒的195车合计4522.41吨废弃菜叶,并从中收取12元/吨的倾倒费,废弃菜叶腐烂产生的渗滤液贮存于土坑塘内,并使用水泵经软管抽至土坑塘下方农田无防渗措施的1个收集池内,作为灌溉用水。经监测证实,贮存、排放的渗滤液含有高浓度水污染物,各污染物浓度为:1号坑塘(靠江川方向)pH为7.85、COD为4730mg/L、NH3-N为666.6mg/L、T-P为14.3mg/L;2号坑塘(靠华宁方向)pH为7.93、COD为1240mg/L、NH3-N为614.3mg/L、T-P为13.3mg/L;渗滤液收集池(1、2坑塘共用)pH为8.3、COD为560mg/L、NH3-N为790mg/L、T-P为2.9mg/L、T-N为992mg/L、SS为851mg/L。
三、存在问题
华宁县1个倾倒点和江川区雄关乡大坝塘村后山的倾倒点尚未完成清理。
四、现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经调查,此举报件基本属实。“玉溪市江川县雄关乡大坝塘村后山上,与华宁县的交界处,两边山上被人挖了大池子,用大货车拉来废菜叶倒进池子里,污染地下水,华宁那边的池子位于白龙河水库上游,威胁华宁县的饮用水安全”的情况基本属实;挖掘的池子数量实际为3个,“两边山上被人挖了6、7个大池子”的情况部分属实。
(一)2018年3月8日晚,江川区公安局和区环保局拦截货车并进行调查询问后,所有倾倒点都已停止了废菜叶倾倒,倾倒点坑塘负责人已开始对倾倒点进行清理。目前,华宁县2个倾倒点中的1个已完成清理复耕,华宁县另1个倾倒点和江川区雄关乡大坝塘村后山的倾倒点正在清理。
(二)2018年5月21日,玉溪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具体内容:对通海文运废弃菜叶清运管理有限公司拟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治理,并处罚款20万元;对江川区雄关乡春磊种养殖场(经营者:李冬磊)拟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治理,并处罚款15万元;对杜秋红拟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治理,并处罚款15万元。
玉溪市环境保护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将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三)江川区已制定《玉溪市江川区雄关乡大坝塘村前山大坟山废菜叶倾倒点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在2018年9月1日前完成。
截至7月8日,已完成截洪沟修建和安全标示设置,杂物清理和污水、菜叶综合利用工作正在进行。
五、信息公开情况
该转办件办理情况已在江川网(www.ynjc.gov.cn)、江川新闻网(jc.yuxinews.com)进行公开。
六、下一步措施
(一)稳步推进清理工作。加强督促力度,确保尽快完成坑塘清理、复耕工作,消除环境影响。
(二)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废菜叶综合利用管理,加大环保知识和法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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