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57497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7-06-02 |
关于加快推进 “十三五”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意见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十三五”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意见
玉政发〔2017〕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认证认可是实施现代质量管理、质量保证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社会质量共治的重要手段,为充分发挥认证认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把我市特色资源及区位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提高玉溪品牌在国内外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2号)精神,结合玉溪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十三五”认证认可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认证认可是世界公认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以过程控制及风险预防为核心要素的产品、服务及体系认证管理状况是企业质量保障能力的客观反映。认证认可是促进国际合作和经贸往来的“世界语言”和“技术语言”,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论述,首届中国质量(北京)大会明确提出要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开展认证认可工作,对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贸易便利化和经济一体化,提高产品质量、经济发展质量、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服务发展的桥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各县区、各部门要从促进全市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构建开放型经济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动认证认可工作改革创新,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视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发挥认证认可制度优势”为主线,以构建“法律规范、行政监督、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认证执法监管体系为着力点,突出“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体系保障作用,形成“统一规范、公平竞争、有效监督、高效诚信、国际互认”的认证认可产业服务体系,促进我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向开放型、创新型和绿色化、信息化、高端化转型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100%依法通过资质认定;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获证率达100%;自愿性认证领域的认证数量及辐射面持续增长,提高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认证数量,其中,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及生态文明建设的能源管理体系、低碳、节能、环保产品等方面的认证数量有所增加,出口农产品及食品生产企业中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有机等食品农产品国际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覆盖率达20%以上,“三品一标”认证数量达到150个以上;低碳产品认证达到1-2个;深入开展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充分发挥检测资源效率,使政府配置的检测资源获得社会效益最大化,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初具规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积极引导各县区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活动,力争“十三五”末实现2-3个县区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称号;进一步强化证后监管,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提高认证认可的服务效能,按照认证认可工作“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原则,完善检验检测的监管工作手段,优化“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管理模式。通过加强认证认可工作,建立一套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认证认可体系和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形成政府、部门、企业重视认证认可工作的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检验检测产业建设
坚持改革市场准入机制,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和相关规定,支持社会力量进入检验检测领域,推进国有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对一些人民群众经常质量维权的产品和领域,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检测平台。努力做到骨干产品要“专”,事关民生的产品要“全”,真正建设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群众的检验检测平台,不断激发检验检测市场活力。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技术创新,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服务信息化和社会化,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建立和使用检验检测公共信息平台,发布检验检测行业信息,健全行业共治机制,构建检验检测诚信体系。深入开展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督促各检验检测机构按时上报检验检测统计业务报表并审核上报、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自查表,掌握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现状,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提供准确详实的数据支持,促进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化发展。(市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粮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配合)
(二)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证后监管
认证认可监管部门应加强检验检测法规规章政策的研究,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规定的要求,采用专项监督检查、能力验证、“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及安检机构进行证后监管,同时强化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互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机制。通过监管督促获证检验检测机构及安检机构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及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保证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监督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对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作出自我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加大对获证实验室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气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配合)
(三)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严格执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落实强制性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发挥强制性认证制度的生产源头质量保障作用,实施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管理;创新认证执法监管模式,切实发挥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的属地监管职责,开展认证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提升认证执法效能;加大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抽查的力度,重点对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家用电器、移动通讯、建筑安全玻璃、电线电缆和低压开关等重点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各级财政应加大对强制性认证产品专项检查经费的投入。(市质监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推进自愿性产品认证和监管
在我市重点产业和传统优势行业等领域,鼓励和推进自愿性认证工作,牢牢抓住国家统一建立绿色产品认证、标准、标识体系的有利契机,加强宣传推广,积极推动企业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认证服务,促使企业产品(服务)和管理更加符合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改善经营管理和加强风险防范,提高竞争力,推动企业融入国际市场。着力提高供给侧质量,传递质量信号,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我市经济供需良性循环。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县区)战略,积极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提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需求,强化政策支持和配套服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实现精准帮扶指导,推动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活动提质升级。各县区人民政府认证认可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的证后监管,有效保障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市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部门配合)
(五)加快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产品认证
坚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绿色环保。针对我市产业特点,充分发挥生态优势,引导开展节能、节水、低碳、有机和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推动国家级、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增强优质、生态玉溪产品向外辐射能力。鼓励冶金、水泥、陶瓷、医药等行业积极开展环境友好型产品认证。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选购获得节能、低碳、有机和环境认证标志的产品。(市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六)加强管理体系认证
切实发挥管理体系认证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中的基出作用,以ISO9000标准升级换版为契机,强化认证机构的全面质量管理,加大对各类管理体系标准的宣贯力度,推进质量、环境、能源、食品安全、职业健康安全、测量等管理体系认证。使企业充分认识通过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体系认证,持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企业更好履行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社会责任,保护员工健康和安全利益,促进节能降耗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的和谐,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市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认证认可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强、涉及面广的综合性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认证认可工作的领导,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把认证认可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合力推进我市认证认可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经费保障
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统筹有关资金,加大对认证认可工作投入力度,各县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认证认可工作实际需要,对认证认可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认证执法监管人员和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与教育,加强对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监督,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资质认定评审不合格项的跟踪回访,强化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和质量管理的能力。建立认证认可专家库,为玉溪市认证认可监管提供智囊支持,逐步建设一支高素质认证认可与质量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市质监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配合)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认证认可基本知识。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增强公众参与和监督意识。结合“世界认可日”开展“认证认可知识大讲堂”“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认证认可工作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关注、群众关心的良好舆论氛围,促进社会各方积极采信认证认可结果。(市质监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五)探索认证认可行业管理新模式
深入县区进行工作调研和业务指导,不断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开展对县区认证认可工作的绩效考核办法,强化行政督查和业务综合管理,不断总结推广管理创新典型经验,逐步构建认证认可行业质量管理、绩效管理、风险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不断提升行业管理能力。(市质监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3日
相关阅读:
- 新平县中医医院绩效分配实施方案整体设计与实施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5-16
- 市委召开专题会议 征求对市委六届十次全会文件的意见建议 2025-05-16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云震应急·2025”大震巨灾五位一体联合救援演习期间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5-05-14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玉溪赛区足球比赛活动期间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5-05-13
- 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强调 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2025-04-30
- 玉溪市公开征求玉溪市持续深化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17条措施意见 2025-04-30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玉溪赛区足球比赛活动期间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5-04-30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玉溪赛区足球比赛活动期间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5-04-22
- 里山乡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实施 2025-04-17
- 玉溪加快推动中药材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 2025-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