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015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3-10-16 |
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可享普通门诊待遇
10月10日,记者从玉溪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即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可享普通门诊待遇。
据了解,玉溪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市外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校医院等)普通门诊就医,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以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统筹支付比例为:一级医院50%,二级医院25%。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门诊就医,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无需备案,可以直接结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本市普通门诊统筹和异地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玉溪日报记者 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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