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3652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0-03-05 |
严保药械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
药械质量安全,是民众自我防护的基础,也是医护人员抗击疫情的有力武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把对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严守药械产品质量关,保障用药用械安全,为医护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安全防护站好岗、放好哨。
严守抗疫药械质量安全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药械质量监管,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药械监管执法人员放弃春节休假,第一时间对全市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督促药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械质量安全;针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深入持续开展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
“和疫情有关的抗病毒、抗菌、解热、止咳等药品以及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诊断试剂、体温计等医疗器械,是我们重点检查的对象。每到一家,我们都要仔细检查这些产品的进货渠道、储运条件等;督促药品经营者和医疗机构严把质量安全关,从合法渠道购进合格产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说明书的要求储存运输。”市市场监管局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李谨说,“根据检查情况和问题导向原则,我们有针对性地对30批次药品、29批次口罩等医疗器械进行了监督抽检,保障防控药械供应质量。同时,加强疫情防控相关药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用药用械安全风险。”
据悉,市市场监管局到全市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进行了巡查和质量约谈;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儿童医院等市级医疗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开展全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督导检查,对县级医疗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零售药店进行了随机抽查。截至2月26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药械经营企业9245户次、医疗机构993户次。
出台措施保障药械供应
为保障战“疫”药械供应,市市场监管局紧急出台了相应的措施,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到期或一级响应解除后1个月内到期的,其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长6个月;疫情防控期间药品零售企业可以销售不按医疗器械管理的口罩,但应将其放在药品及医疗器械区域以外;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制剂应急审评审批和应急调剂使用,满足疫情防控用医需求等。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工信、卫健、商务等部门做好疫情防控药械产品的供应保障工作,督促我市有供应保障能力的药械经营企业积极组织采购,做到保质稳价供应。
1200家零售药店成抗疫“前哨”
疫情防控期间,为发挥零售药店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市市场监管局在零售药店实行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全市1200家零售药店成为疫情防控“前哨”,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提供相关信息,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零售药店履行用药指导责任,对购买抗病毒等药品的消费者进行科学引导,防止盲目抢购和囤积;督促零售药店做好疫情防控社会宣传工作,利用电子显示屏、广播、喇叭等滚动播放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和防控知识音(视)频,让市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预防能力。(玉溪日报记者 冯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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