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11106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12-12 |
华宁着力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
近年来,华宁县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目标任务,分类施救、精准扶贫,推进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两项政策有效衔接,着力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发挥城乡低保兜底保障作用,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提高救助人员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标准。及时调整低保及特困供养标准,制定下发了《关于提高2019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确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不低于省级指导标准。
启动临时价格补贴机制。为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的影响,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华宁县启动了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了临时价格补贴共计41.02万元。其中发放城乡低保人员临时价格补贴37.37万元、发放特困人员临时价格补贴3.65万元。
整治特殊群体“漏保”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四个逐一走访核对”工作,逐一走访核对、全面排查农村低保人员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对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逐一走访核对、全面排查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低保或给予临时救助;逐一走访核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逐一走访核对去年以来退出农村低保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脱保”对象重新纳入低保,确保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应保尽保”。
壮大社会救助队伍。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华宁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委托第三方机构分两批招聘了41名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及75名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目前已正式上岗,主要负责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工作的调查核实等工作,增强了全县社会救助队伍力量,为落实和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玉溪日报特约通讯员 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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