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10332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11-25 |
玉溪全年预计为参保单位降费7.15亿元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玉溪市人社部门严格执行降低社保缴费费率和社保缴费基数“双降”政策,2019年全年预计为全市参保单位降费减负71514万元,1至10月已累计降费减负55894.5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累计减费额10877.59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减费额33390.15万元,工伤保险累计减费额2621.85万元,失业保险累计减费额9004.97万元。
自一系列降费减负政策实施后,在玉溪有89家门店460余名员工参保的玉溪医药公司2019年预计减缴社保费145万元。“我们将把社保降费减负后增加的利润切实用于企业经营,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一方面继续反哺员工,改善员工薪酬福利待遇;另一方面将以此为契机,扩大规模,增加就业,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玉溪医药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霍琳说。
为了让降费减负政策尽快落地生根,我市出台《玉溪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方案》,明确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等工作措施和有关要求。具体为:从2019年5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执行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在保持费率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下调20%,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同时,调整缴费基数政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2019年1至4月,采用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710元/月)核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5月1日起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179元/月)核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2019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缴费基数。通过调整实施降低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全市4.49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全年预计可减轻缴费负担6601万元,且通过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口径后,同等缴费基数档次对应的月缴费金额都下降,每月最少可节省122元,最多可节省918元,选择缴费档次越高,节省越多。(玉溪日报记者 李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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