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10039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11-18 |
玉溪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日前,记者从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中央、省委相关决策部署,市政府办公室11月1日印发《玉溪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称《方案》),决定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99亿元,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惠及1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度培训惠及3 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培训面向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开展。
《方案》明确了培训主体,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鼓励规模以上企业或吸纳就业人员较多的企业建设职工培训中心,有效发挥企业技能培训的主体作用;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办学许可核定的专业范围内开展补贴性职业培训,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基础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开办职业培训机构,促进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培训,着力发挥各类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的重要作用。培训重点围绕我市七大重点产业、“五网”建设、“四带多园”建设、“三区一港”产业发展等开展。
《方案》还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对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转岗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开展免费职业培训。职业培训补贴方面,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关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每人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此外,针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培训期间按照规定给予每人每天60元的生活费补贴。(玉溪日报记者 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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