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01832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02-21 |
玉溪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记者从市教育体育局获悉,从1月下旬开始,我市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陆续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分批次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是否规范合法,市民可登录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自2018年4月起,我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市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规范治理,成效显著。为巩固前期治理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我市建立了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黑白名单制度是教育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建立信息库,并根据治理成效实行的管理制度。对有办学资质、办学规范、信誉良好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白名单;对无办学资质,有安全隐患、违法违规办学等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黑名单,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两个名单实施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更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市教育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广大家长能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孩子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关键是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的能力。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应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不能脱离孩子实际,盲目跟风从众。家长要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努力提高课堂学习效率,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课外学习负担,让孩子拥有一个阳光、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有需求的学生及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的合法机构。“证”指的是持有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照”指的是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均需“亮证”办学。按照最新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办学,其培训项目、收费标准、师资等关键信息,均需在办学地点显著位置公示。
市教育体育局提醒,培训时应主动要求与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对合同中的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等条款逐项认真审查。需要注意的是,非法培训机构均是在教学能力、师资水平、安全保障、收费等方面存在问题,未能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机构。对于未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缺乏政府相关部门监管的非法培训机构,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将难以维权。学生和家长应自觉抵制远离非法培训机构,避免权益受损。如发现非法教育培训机构,可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举报。(玉溪日报记者 冯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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