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9176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12-13 |
我市就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听证
12月11日下午,市发展改革委、医改办、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5个部门联合组织召开听证会,就《玉溪市城市公立医院新三轮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方案》进行听证。
城乡居民、退休干部、企业职工等消费者代表以及经营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疗服务价格领域专家学者及政府有关部门共18名听证会参加人参加听证,大家围绕《玉溪市城市公立医院新三轮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方案》(以下简称《听证方案》)发表意见和建议。
此次价格调整按照中央、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要求,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坚持“调放结合、协同配套、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原则,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此次《听证方案》在破除医院“以药补医”机制上,拟统筹利用取消医院药品加成、财政补偿政策以及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药品、耗材招标采购等腾出的空间,在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前提下,重点提高诊查、手术、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检查类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听证方案》拟进一步调整医疗服务收入结构,按照“体现劳务、降低设备、结构调整、升降搭配”原则,在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的同时,降低螺旋CT扫描、核磁共振平扫等部分大型医疗设备开展的检查检验项目价格。其中,拟提高诊查类、手术类、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共419个项目的价格,降低检验类、超声检查类、医学影像类等16个项目的价格,取消普通挂号费。对城乡居民特殊贫困群体免收诊查费,减半收取床位费。
《听证方案》拟在市、县(区)两级19家城市公立医院执行“一市一策”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听证方案》实施后,将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引导医院正确树立效益目标,将社会与患者谋求的精湛医疗效益作为最高准则,促进医院把自身发展需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稳步提升社会效益,更好地服务群众。(玉溪日报记者 白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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