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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08-30 |
抚仙湖9月1日开湖
8月24日,澄江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从9月1日12:00起,抚仙湖将结束为期5个多月的休渔期,进入一年一度的开湖期,允许渔民入湖捕鱼。
据了解,2018至2019年度抚仙湖开湖捕鱼时间自2018年9月1日12:00起至2019年3月1日12:00止,共6个月。开湖后,渔民须在划定的行政区域水域范围内捕捞,不得跨界捕捞。澄江、江川、华宁三县区抚仙湖执法大队和市抚仙湖综合执法支队南北或东西两侧300米范围内为禁止捕捞区域。捕捞方式仅限于使用生态、环保的刺网捕捞方式,捕捞的种类仅限银鱼,不得捕捞其他鱼类。
为规范渔业的生产秩序,今年抚仙湖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入湖渔船必须按规定办理捕捞许可证,一船一证,严禁无证捕捞。办理相关渔业捕捞证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至9月1日12:00止,办理地点为澄江、江川、华宁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据悉,本次开湖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标准为:银鱼捕捞网(刺)1000元/年/船;垂钓杆(线)100元/年/杆(线)(娱乐性手杆垂钓除外)。(玉溪日报记者 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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