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60315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7-08-17 |
如何打好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
8月16日,全市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推进会召开,对如何打赢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进行了安排部署。那么,如何确保我市2017年全面脱贫、2018年巩固提升、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玉溪日报通过解读会议精神,梳理出了一份打好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的“作战图”。
打好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具体要着重把握好“3个重点目标”,建立健全“3项制度、5项机制”,严格执行“3项工作要求”
“3个重点目标”:一是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真正实现零漏评、零错评、零错退;二是准确控制贫困发生率,确保县乡村三级贫困发生率低于3%;三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坚决做到贫困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3项制度”:一是建立贫困发生率月报制度;二是建立扶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制度;三是建立扶贫工作困难问题反映旬报制度。
“5项机制”:一是建立市级易地搬迁项目建设推进机制;二是建立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机制;三是建立社会力量参与脱贫帮扶工作机制;四是建立压实挂钩联系单位责任工作机制;五是建立市级第三方评估工作机制。
“3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责任;二是切实解决问题,整体推进脱贫;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如何做到“精准”
率先脱贫的成败之举在于精准。要增强精准意识、牢记精准要求,确保扶贫之路不错一处、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要抓实动态管理,扣好“第一粒扣子”。从实从细做好动态管理,切实摸清家底,精准识别对象,结合当前暴露的问题认真纠错纠偏,确保错评、漏评、错退、漏退“四归零”,做到贫困人口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
——要抓实精准施策,用好“每一分力气”。坚持问题导向,对标薄弱环节精准发力,真正把进村入户、因贫施治、一户一策等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着力解决好住房、交通、饮水安全、医疗保障、集体经济增收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扶到点上、扶到根上,确保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头号战役”来抓,牢牢守住搬迁对象精准的“界线”、住房面积的标线、搬迁不举债的“底线”和项目规范管理的“红线”,全面落实搬迁后的产业发展和就业等帮扶措施,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要把产业作为实现贫困群众可持续脱贫的重要依托,发挥好龙头企业、合作社、大户的带动作用,建立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的精准扶持机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群众获得应有的收益。要大力探索“公司+支部+农户”的产业扶贫模式,通过积极发挥企业优势,实现“造血式扶贫”。
——要抓实精准退出,把好“最后一道关”。严格脱贫考核验收,坚决杜绝数字脱贫、弄虚作假,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要树立一个意识:脱贫攻坚是事关群众利益的“头等大事”,只有群众认可这场仗打赢了,任务才能算是完成了。
如何集中力量“攻坚拔寨”
脱贫攻坚越往后难度越大,越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坚中之坚,越需要集中力量、攻坚突破。
当前,全市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中,最紧要的就是剩下的3个贫困乡和17个贫困村,特别是峨山大西、总果和新平勐炳、太和以及元江南昏、大黑浦、大新、水可莫、邓耳9个深度贫困村,以及“直过民族”地区,生态环境脆弱、集体经济薄弱,脱贫任务更重、成本更高、难度更大,需要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和更精准的举措来推进工作。
一要持续加大政策倾斜和统筹力度。在新增资金、举措、惠民项目、涉农资金整合、财政转移支付等多方面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把现有帮扶政策、项目利用好,发挥帮扶政策1+1>2的协同效应。要深入研究、积极对接、有效落实中央和省支持“直过民族”和深度贫困地区的新政策新措施,整合更多财政、金融和社会资源投入,做到扶贫项目优先安排、扶贫资金优先保障、扶贫工作优先对接、扶贫措施优先落实。
二要结合实际找准帮扶路子。不同贫困村致贫原因不尽相同,要从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核心需求出发,针对不同区域的特殊性和差异性,瞄准最突出的短板锐意攻坚,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如果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就要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缺乏产业发展项目就要加强产业扶持;缺乏就业渠道就要创新方式增加就业渠道;因病致贫返贫就要加大健康扶贫力度;没有劳动能力的低保群体就要通过政策保障兜底,不能简单套用常规帮扶措施、搞一刀切。
三要采取措施加强帮扶力量。打攻坚战最关键的是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极其缺乏脱贫攻坚的行家里手,更需要集中优势兵力,全力以赴攻坚。市委、市政府决定对1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第一书记”进行调整,由市直挂包联系单位的副县级领导担任,确保挂包联系村如期脱贫摘帽。同时,要健全组织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培育多元扶贫主体,鼓励、支持、帮助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自愿参与,引导他们从资金支持、发展产业、组织劳务输出、改善基础设施等方面开展帮扶,形成政府、社会、市场三方合力、优势互补、相互配合的大扶贫格局,加快社会各方面资源向贫困地区聚集。同时要呼吁更多的企业、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主动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中来,同心协力打赢这场输不起的硬仗。
如何持续增强内生动力
脱贫任务,重在长效、重在巩固。扶贫,“扶”只是外力,贫困户才是内在动力,仅靠外力帮扶,给得再多、帮得再多,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主动性,着力培育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的意识和观念,引导广大群众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实现脱贫致富。
一方面,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实施脱贫攻坚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持续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切实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队和贫困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等一线扶贫工作队伍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依托党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强基固本,帮助更多贫困农户走上增收脱贫的道路。要把扶贫同扶智、扶志结合起来,结合“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贫困群众的自我“造血”能力,尤其要对“说穷话”“怀穷志”的贫困群众进行正面积极的思想引导,让他们彻底摒弃“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的心态,激励他们发扬自力更生和艰苦奋斗的务实精神,心热起来、手动起来,撸起袖子改变命运,实现精神与物质“双脱贫”。
另一方面,要突出市场经济这只“无形的手”,通过产业扶贫项目、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尽可能多地带动贫困群众参与市场,着力改变简单给钱、给物、给牛羊等做法,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不大包大揽,不包办代替,让贫困群众拥有直接的获得感,激发致富动力,为产业发展、持续脱贫提供必要条件。要加强贫困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引导、鼓励玉溪籍企业家、个私经营者、技术工人等回乡创业,鼓励贫困群众中有想法、有能力的人先富起来。
此外,要宣传报道各地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榜样的力量提振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贫困群众脱贫攻坚的信心;并盯住不落实的事和不抓落实的人,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强力震慑和压力传导,在全市营造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为贫困群众办实事、为扶贫事业献力量的浓厚氛围。
各部门如何落实“军令状”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抓好力量统筹,从相关部门抽调一批精干力量参与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
——县乡党委和政府承担着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要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深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抓落实的脱贫攻坚责任机制,对党委(党组)不研究挂包村组脱贫攻坚、不落实调查帮扶措施、不支持扶贫工作队员工作、不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要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县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投入足够的时间精力抓脱贫攻坚,亲力亲为抓落实。
——挂钩联系贫困村和驻村帮扶的单位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紧扣脱贫出列的目标任务,派出精干力量,全程参与驻点村的扶贫、脱贫工作,同时把完成任务的情况纳入年底各市直部门的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驻村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必须履职尽责、常驻在村,与镇村干部积极配合,协同开展工作,重点帮助贫困村落实“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协调实施扶贫项目,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宣传各项惠农政策,指导基层组织建设,对不合格、不履职、不作为的队员,严格按照规定召回处理。
——各级派出单位要与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进行项目、资金、责任捆绑,把派出单位的职能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强大“后援”。
——村级组织要发挥好一线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建档立卡、分类施策、项目实施、条件改善、产业发展等工作。
——贫困村的“一把手”要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充分联系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扎实有效地推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
——市级各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利用部门资源优势,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组织实施好帮扶项目。
——纪检、督查部门要加大专项巡察和督促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县(区)、乡镇(街道)、村、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督查,做到真监督、真检查,真问责、严问责,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求过硬,倒逼各级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落实。
同时,要加强全方位监督,强化人大、政协和审计、财政、媒体、社会、民主党派监督,多元化、常态化开展暗访抽查,积极配合开展第三方评估,用好监督成果,落实监督意见,让监督切实发挥作用。要强化脱贫攻坚考核评估和专项巡察的结果应用,树立以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论成败的用人导向,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成绩突出的,要表扬激励和提拔重用;对贫困乡镇(街道)、贫困村未如期完成脱贫目标,群众满意度低的,在严肃追究县(区)、乡镇(街道)、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的同时,挂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一律严肃查处,严惩不贷。(玉溪日报记者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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