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59810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7-08-03 |
我市实施新一轮微型企业培育工程
日前,记者从市工信委获悉,根据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贷款和贴息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将于年内发放1898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贴息贷款,加大对初创型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截至6月30日,全市已有123户企业通过审核,获贷1670万元。
据介绍,今年发放的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贴息贷款由省农信社、富滇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承贷。2014年4月1日后在我市注册的微型企业可申请贷款并享受贴息政策。
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贴息贷款优先扶持落户工业园区,并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初创型企业。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等创办的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生物医药、商贸流通、技术咨询、服务贸易、旅游文化、民族手工艺和特色农产品加工领域的初创型微型企业。
申贷企业必须具备良好社会信誉、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能按期尝还贷款。企业法人或主要股东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未受到过相关部门处罚。申贷企业已享受其他省级贴息政策的,不得同时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贴息贷款。
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贴息贷款额度为10万元至300万元,贷款期限为1至3年,还款方式为季度还息,年度按比例还本。具体金额、期限、还款比例根据经营需要和还贷能力,由申请企业与承贷银行约定。
企业申请10万元至50万元额度的贷款,给予免担保支持。申请50万元至300万元贷款,可采取保证、抵押、质押、担保等多种形式办理。贴息标准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计算,由省财政给予申贷企业一年的基准利率贴息补助。
申贷企业可通过“云南微型企业培育扶持工作平台”进行在线申请。贷款申请经承贷银行审核,市县民营办政策会审后,企业即可获贷。(玉溪日报记者 唐文霖 舒勇)
相关阅读:
- 4月份全国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3% 2025-05-16
- 新平县中医医院绩效分配实施方案整体设计与实施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5-16
- 我市开展“利剑护蕾·共护成长”公益宣讲活动 2025-05-16
- 我市多举措推动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 2025-05-15
- 甸中镇高效节水工程助力乡村振兴 2025-05-14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报 企业高管伪造材料骗取养老金案件 2025-05-14
- 上周(5月5日至11日)我市物价2涨3跌7平 2025-05-14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云震应急·2025”大震巨灾五位一体联合救援演习期间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5-05-14
- 我市水利投资实现开门红 2025-05-13
- 我市水利投资实现开门红 202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