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56117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日报 | 公开日期 | 2017-04-26 |
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4月25日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中共党员负责人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精神,审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项目营运期内政府差额补贴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等议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兴荣主持会议,副主任郭开堂、周继武、叶本功,秘书长李伟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蔡四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勋、玉溪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吴伯平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玉溪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项目营运期内政府差额补贴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将澄川、大戛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市政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将玉溪市农村危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二期第二轮百村示范千村整治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将玉溪市城市规划馆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玉溪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核心区等五个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江川区2017年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将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中共党员负责人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精神。
谢兴荣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忠实行使地方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全面完成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贯彻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修正案》,吃准吃透内容要求,压实责任、精准施策,切实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确保2018年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要精心组织谋划,依法选举产生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要带头学习和宣传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让民法总则更好地服务人民、服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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