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3659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公开日期 | 2022-03-11 |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花灯剧《南疆丹娘》创作(编剧)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致:编剧小组(李利宏、孙灯)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花灯剧《南疆丹娘》创作(编剧)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邀请该编剧小组参与本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花灯剧《南疆丹娘》创作(编剧)
1.2项目编号: YXXH2022-013
1.3 服务内容:花灯戏《南疆丹娘》的编剧,具体详见“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1.4采购预算价: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到2023年1月。
1.6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为中国境内自然人(提供供应商本人身份证),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2.2自行承诺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签字盖手印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请于2022年3月11日至3月14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为¥800.00 元/份,售后不退。
3.2报名时由须提供以下资料:
3.2.1供应商(编剧小组)身份证复印件盖手印;
3.2.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有委托代理人的);
3.2.3供应商(编剧小组)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15时00分,地点为: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 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30号
电话:0877- 2037380
采购代理机构: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联系人:李志武、牛勤 联系电话:0877-2688190、15334480383
邮箱:2031288421@qq.com 邮政编码:653100
日期: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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