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3764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公开日期 | 2021-03-18 |
易门至新平高速公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采购项目易门至新平高速公路项目 ,己由《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20〕19号)立项,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为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机构选聘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易门至新平高速公路是《云南省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实施方案》重点项目之一,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2021年5月取得批复,2021年10月开工。易门至新平高速公路起点位于易门县南阿姑村附近,接在建G8012玉溪至楚雄段高速公路,经阿姑、十街乡、大龙潭乡、富良棚乡、新化乡,止于新平县城南侧他拉村附近,接规划建设的G8511昆磨复线玉溪至墨江段,路线全长80.966公里。其中玉溪市易门县境内长10.155 公里,峨山县境内长 46.145 公里,新平县境内长 24.666 公里。全线按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5.5 米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线共设互通立交连接线3条16.745公里,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其中:十街互通连接线长1.495公里(工程量含在立交区),迭舍莫互通连接线长7.98公里,新化互通连接线长7.27公里。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8.42亿元。(具体规模以批复的工可为准)
2.2采购范围:1.按照《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玉溪市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玉溪市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指南》、《玉溪市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审指南》的要求,编制易门至新平高速公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完成向主管部门报审的全部过程,直至通过了主管部门的专家审查或取得相关批复(备案)。2、派出本单位专家提供与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和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的技术咨询,参与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相关重大问题的各种咨询、论证工作,并提出专业指导意见。3.成果递交:通过主管部门专家评审或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备案)(以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为准)后向甲方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纸质版各8套(视项目需要可作追加)和电子版各2套(PDF版1套、可编辑版1套,U盘)。
2.3采购预算:40.00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服务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境内(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
2.6服务时限要求:自甲方提供项目资料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不含政府行政审批时间)完成报告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备案),直至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完成本项评价服务工作;技术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之日止。
2.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程规范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通过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立项评审和玉溪市政法委专家库内专家评审,同时还需取得玉溪市政法委和玉溪市信访局的双备案。
2.8标段划分: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1个合同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①供应商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②供应商已入围玉溪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数据库。
3.2业绩要求:供应商2016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批准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工作,并且取得主管部门批准文件。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同时具备①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②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的有效的执(从)业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独立主持完成过1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工作。(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时具备①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②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决算报表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并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对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将否决其磋商资格;
3.6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7供应商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之日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网站截图(查询对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并将截图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3.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审查: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按以下价格扣除幅度对报价进行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报价的6%。(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价格扣除幅度:报价的6%)。(3)鼓励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时提供)上述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一套,至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启迪众创园2号楼2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15时00分,地点: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启迪众创园2号楼2楼)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的磋商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采购代理机构及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玉溪市秀山西路7号保安大厦6-7层
联系人:王 工
联系电话:0877-2026831
采购代理机构: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启迪众创园2号楼2楼
联系人:金子涵
电 话:0877-6991366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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