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829569 | 文     号 |   |
来   源 | 云南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公开日期 | 2018-05-17 |
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选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服务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民康招字YX-GC2018-00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选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服务商项目(招标编号:民康招字YX-GC2018-004)招标人为中机(云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选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服务商项目;
2.2 项目编号:民康招字YX-GC2018-004;
2.3 项目概况:
主要包括环星云湖的村落污染治理、截污干渠、农田排水循环三大类工程,包括环湖42个坝区污水处理工程;34个进城市管网村污水处理工程;30个山区村污水处理工程,包括合流制沟渠部分;项目范围内106个村落生活垃圾处理工程;175座生态公厕;280座畜禽养殖污染处理化粪池;建设环湖截污干渠约18000米;截污干渠及配套工程;29座农村生态池塘;9座农灌泵站的改建。项目合同工程费用为48008.53万元。
2.4 保险范围:
第一部分 物质损失
在保险期限内,若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被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简称“损失”),保险公司按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对经保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保险公司亦可负责赔偿。
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项目公司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第二部分 第三者责任
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物损失,依法应由项目公司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对项目公司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它费用,保险公司亦负责赔偿。如果达不成对第三者的赔偿协议,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所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项目公司偿付的金额为准。
2.5 项目预算:约78万元;
2.6 项目地点: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工程所在地,包括但不限于永久工程所在地及施工专用区域、材料预制构件基地、临时征用道路和其它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所在地,以及自被保险人仓库、料场等至工地的运输途中。
2.8 保险期限:自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由总公司直接参与或授权玉溪市或江川区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每个保险公司只能以一个总公司或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名义参与投标,若出现相同的总公司或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报名投标,以报名时间优先者参与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为: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3.3 投标人总公司连续三年(2015-2017年或2014-2016年)的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150%(需提供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2015年来没有被外部监管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3.5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5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4时3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幢3楼)持营业执照原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须现场报名时交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报名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6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 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南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幢3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和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机(云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玉溪市江川区古滇国 | 地点:玉溪市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幢3楼 |
联系人:刘工 | 联 系 人:于师 |
电 话:15706979904 |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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