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2313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1-02-02 |
为玉溪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市纪委市监委就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答记者问(下)
□ 玉溪日报记者 夏娜
问:通过三年的工作,我市扫黑除恶取得了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2020年是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请问玉溪在“惩腐打伞”方面取得什么成效?
答: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玉溪市纪委市监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争当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头兵。始终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行业监管部门扛起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坚决打掉“官伞”、清除“警伞”、问责“庸伞”,严肃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以“惩腐打伞”成效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作出了积极贡献。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117件,立案审查调查347人,处理33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2人,组织处理50人,移送司法机关58人,问责49个单位、59名干部。对公安机关侦办的89件黑恶案件开展“点对点”深挖彻查,发现问题441个,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08人,16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背后均查处了“保护伞”,实现了“见黑见伞”“打伞破网”成效与扫黑除恶战果相匹配的目标。
针对黑恶犯罪涉及的行业监管问题,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33份、监察建议书65份、纪检监察建议书14份,督促完成整改率达100%,有效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提升治理水平。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惩腐打伞”综合成果在全省排名靠前,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问: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的数量不断增加。请问玉溪市纪委市监委在干部管理上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干部是事业发展的关键,2018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玉溪市纪检监察干部数量从400余名增加到1200余名,人员增加了,责任也更加重大。我们认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严管就是厚爱,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字当头,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突出“执纪的再执纪,监督的再监督”,着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一是注重制度建设,强化对纪检监察权力的制约监督。为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遵规守纪,扎实改进工作作风,抓好自我监督,干部监督室结合监督工作实际,编印了《玉溪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洁教育读本》,印发《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此基础上,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通知》,明确“十四个不准”,划出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红线。
制定出台《玉溪市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玉溪市纪委监委借调人员看护人员政审制度》《玉溪市纪委监委干部家访制度(试行)》《玉溪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评考察办法》《玉溪市纪委监委部门负责人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管第一责任人责任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为纪检监察干部强化自我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拧紧内部监督管理“安全阀”。组织开展了“以案为鉴、正风肃纪、锻造铁军”警示教育和“传承廉洁齐家好家风·建设清廉玉溪”家庭助廉警示教育活动等。
围绕纪检监察系统内存在的“五官不正”和“十三小”等问题,从思想上找原因,从工作上找差距,从作风上找不足。去年10月,紧密结合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特点和纪检监察干部所面临的“被围猎”“灯下黑”等突出问题和不作为、乱作为两大风险,编印下发了《玉溪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小册子3500本,聚焦日常行为、社会交往等环节,划定行为界线,督促干部警惕廉政风险,规范审慎用权,真正做到预防在前、警醒在前。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进一步转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
二是成立县(市、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针对县级干部监督机构未单独设置、干部监督工作开展不平衡不充分等突出问题,市纪委市监委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培训班精神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积极推动实现县级纪委监委干部监督机构全覆盖。市纪委常委会坚持“内涵发展、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原则,制定改革方案,积极向省纪委省监委请示,主动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沟通对接,确保改革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指导9县(市、区)纪委监委通过机构调整方式设立干部监督室,明确相应职责,实现了机构、编制、职数“三不增”。
通过完善机构,健全县级纪委监委干部监督网络,进一步强化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以实际行动回答“谁来监督纪委监委”之问。以“卫士的卫士”标准,严把选人用人关。针对干部监督一体履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两项职能的实际需要,明确将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严明作为干部监督室人选的必备标准,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配齐19名核编人员,其中法学专业7人、财经专业9人。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全市9县(市、区)纪委监委全部挂牌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实现县级纪委监委干部监督机构全覆盖。该做法受到省纪委省监委充分肯定,并要求全省各州(市)学习借鉴。
三是创新方式,强化对下级纪委监委和同级派驻(出)机构的监督。一方面,扎实做好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专项检查“后半篇文章”,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在对县(市、区)专项检查的基础上,2020年又开展了专项检查“回头看”,共督促整改问题91个,完善相关制度110项,警示约谈20人,移送问题线索2件,清退款项3.28万元,提出意见建议30条,促进了县(市、区)纪委监委不断自我净化、自我提高。另一方面,深化运用调研监督,拓展监督深度。对26个派驻(出)机构开展首次专项检查,共查阅资料705卷、开展问卷调查778人、个别谈话231人,发现政治站位、履职尽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83个,提出意见建议90条。及时召开派驻(出)机构专项检查情况通报会,加大检查力度,助推派驻(出)机构提高政治站位,细化实化政治监督,做深做实日常监督,积极做好“谁来监督纪委”、防止“灯下黑”新时代答卷,着力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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