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02260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03-04 |
我市对35名党员干部实施容错免责
2018年以来,我市着力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以正向激励促进干部担当有为,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
去年3月,市委印发《玉溪市关于支持干部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对容错免责情形、启动程序、结果运用、纠错澄清、申请流程等内容进一步细化。从制度层面着力破解为官不为、担当不足、懒政怠政等问题,全力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截至目前,全市共对35名党员干部容错免责,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37名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
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问责工作相关要求,开展追责问责,用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鼓励、保护担当作为和容错纠错相关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和精准问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相关规定,出台实施问责预警制度,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为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在工作开展中,既要做到严格追究违纪违规党员干部的责任,也要辩证地分析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偏差,认真甄别、准确研判、妥善处置,充分保护改革创新中可以容错的党员干部,营造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干事创业环境。”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容错免责机制只是创新担当者的“保护伞”,绝非胡乱作为者的“挡箭牌”。
为此,我市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把监督执纪的刚性与柔性、力度与温度结合,自觉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从严执纪,又宽严相济,在“严管”中体现“厚爱”。市纪委监委扎实做好问题线索研判和管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甄别、准确研判、妥善处置。同时,对犯了错的党员,不是“一处了之”,而是做好跟踪管理教育,担负起教育挽救的政治责任,做好教育转化、跟踪联系、心理疏导等工作,帮助受到问责的同志放下包袱,重树工作、生活信心和重塑自身形象,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容错不是‘纵错’,容错绝不意味着纪律上的‘松绑’,容错机制是给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吃‘定心丸’,不是违法乱纪、胡作非为者的‘避风港’,决不会让投机取巧者钻了空子。”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玉溪日报记者 夏娜 通讯员 施卫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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