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9583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12-24 |
我市多举措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多项举措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36.7万人,占总户籍人口的16.6%,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建成和在建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0个,民办养老机构5个,农村敬老院58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132个,现有养老床位数7060张,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19.4张。随着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养老问题成为了影响民生发展的大问题。
《意见》指出,将采取降低准入门槛,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放宽准入条件,鼓励境外投资者在我市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境外投资者以自建用房或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以上的养老机构,可享受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政策扶持;下放养老机构设置许可审批,市级养老机构设置许可直接下放在区民政部门审批;深化办公养老机构改革;加强行业信用建设;改进政府服务及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等多项措施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在发展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方面,要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配备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的小区要按照每百户15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配置;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利用农村闲置的学校,村“两委”用房、医院用房、民房等资源改造成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开展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提升老年人生活便捷化水平,加快推进老旧居住小区和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重点做好居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公共出入口、走道、楼梯、电梯候梯厅及轿厢等设施和部位的无障碍改造。
《意见》也提出了具体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确保将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业,其中用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比例不低于支持养老服务业资金的30%。
不仅如此,政府也从政策方面为养老产业准备了“福利大礼包”。为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我市印发了《玉溪市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在资金扶持方面,“十三五”期间,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自建产权用房且床位数达到10张及以上的,按照核定床位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1万元补助;租赁用房租用期5年以上且床位数10张及以上的,每张床位补助5000元。对社会力量自建产权用房兴办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护理老人入住率达到60%及以上的,在床位建设补助的基础上,每张床位额外增加2000元补助;租赁用房、护理老人入住率达到60%及以上的,在床位建设补助的基础上,每张床位额外增加1000元补助。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建成投入使用的,按照核定床位每年补助每张床位不少于600元运营经费。(玉溪日报记者 黄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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