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5330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09-07 |
我市出台方案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为减轻参保患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玉溪市人民政府于今年7月出台了《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城市建设玉溪工作方案》,提出了多项鼓励中医药事业发展新政。这不仅是对中医医改的政策支持,也将促进中医医疗服务惠及更多百姓。
方案确定,玉溪市中医医院为全市唯一一家不受逐级转诊限制的三级医院,玉溪市参保患者到玉溪市中医医院就诊,无须再到社区和下级医院进行转诊、开具转诊证明。本项新规从2018年7月11日起执行。
玉溪市参保人员到玉溪市中医医院门诊就诊,每次可报销处方金额的20%,年最高报销金额3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本项新规从2018年8月31日起执行。
玉溪市参保人员到玉溪市中医医院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降低200元。本项新规从2018年8月31日起执行。(玉溪日报记者 赵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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