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出示车牌号云F×××××公车资料及封存时公里数等有关数据。”这是易门县公车督查组在某单位进行公车督查时的一个场景。
10月10日至13日,易门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和县车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2个督查组,对全县7个乡镇(街道)57家单位的189辆封存车、140辆留存车、40辆平台车,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随机暗访等方式,对车辆封存情况以及保留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每到一处,督查组通过检查派车登记簿、现场抽查外出公车使用情况等方式,对各单位执行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详细检查。
在县司法局停车区内,每辆被封存的车都贴上“公车封条”标志,整齐停放在指定地点,并由专人负责看管,等待下一步处理。督查组成员认真对照封存车辆清单来核对车辆型号、车牌号、封存时间等信息,做到应封尽封。同时,通过调取核对被封停车辆的里程数是否与封停时数据一致的方式,用一个个真实的数据,进一步检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情况的真实性。
下一步,易门县将进一步加强公车改革各个环节的督查和指导,同时利用手机短信、微博、微信、信访和网络举报平台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相关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严防“车轮上的腐败”,确保公车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