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56109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日报 | 公开日期 | 2017-04-24 |
元江:紧盯基层“三小” 剑指末梢“微腐败”
随着党和国家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投向农村的各种民生资金、扶贫资金、惠农资金等不断增多,但贪污、挪用、侵占、截留各种涉农惠民资金的问题也随之而来,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透支党的信用,严重侵蚀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因此,盯紧脱贫民生刻不容缓,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势在必行,而盯紧之要点就是要严肃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滥权必追究,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元江县纪委把整治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职级小但影响较大、金额小但性质恶劣、事情小但反映强烈”的“小官、小案、小事”,今年一季度共查处“微腐败”问题13起,其中纪律审查5件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含上年未审结6人),组织处理8件8人。
在剑指基层“三小”“微腐败”中,元江县纪委积极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对24人及时“咬耳扯袖”,其中:谈话函询了结5人,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11人,责成退出违纪所得1人,纠正或责令停止违纪行为2人。同时,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二、三形态种,严肃查处惠农资金、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村级财务、“三资”管理、营养餐补助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在立案审查的5件7人中,农村党员4人,事业单位人员1人,乡科级2人;按违纪涉法问题分类,违反廉洁纪律2个,违反群众纪律2个,违反生活纪律1个;涉法行为2个;在给予组织处理的8人中,村、组、站、所人员占7人。
与此同时,元江县聚焦群众关注的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突出重点,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对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采取提级办理、重点交办等方式督办,做到“办理快、核实准、处理严、整改实”,为精准脱贫清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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