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5703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日报 | 公开日期 | 2017-04-20 |
元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
元江县纪检监察系统着眼防范,立足抓早抓小,通过教育在前、明责在先、发现在端、纠正在初,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教育在前,筑牢思想防线。以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多种形式,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动真碰硬,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通过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全县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家庭助廉等活动,常吹廉洁风、算好廉洁账、把牢廉洁关,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今年一季度,组织1批次82名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换届选举、干部教育培训,组织12场1960多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依托县委党校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31场次,参加党员干部1503人。
明责在先,强化责任意识。制定并认真执行《元江县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实施方案》和《元江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度》,推行“年初承诺、季度报告、年中约谈、年底述责”工作法,定期“晾晒”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形成了清楚明晰的责任链条,截至3月31日,全县各级党组织均已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通过作风纪律每月一督查,派出纪工委日常督查,县纪委书记随机谈的“两查一谈”、专项纪律检查、“两个责任”倒查等方式,严查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情况,严格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今年第一季度,共有65名党政主要领导作了落实主体责任季度报告,13名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作了落实监督责任季度报告。
发现于端,着眼于抓早抓小。按照实行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的要求,将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及县直单位划分成3大片区,分别由县纪委3个纪检监察室包片联系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着力发现问题线索。通过监督检查,今年一季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件5人,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7件7人,通报纪律作风问题3批次32人。
纠正在初,“红脸出汗”成常态。出台了《元江县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谈话方式,加大谈话、函询力度,今年一季度,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诫勉谈话1人,提醒约谈2人,函询谈话5人,批评教育11人。尤其是对高风险岗位、新任职人员和已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给予经常性提醒和及时纠正,力求约谈提醒防病于未发,治病于初萌,抓早抓小,充分发挥劝诫、警示、教育作用,防止小错酿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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