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5685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日报 | 公开日期 | 2017-04-17 |
县民政局召开2017年社会救助专项治理行动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2017年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玉溪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玉溪市社会救助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民发【2017】)26号)要求,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水平,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进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人情保”、“关系保”及优亲厚友等问题,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廉洁高效、公正透明,全力打造阳光低保。4月14日,县民政局组织召开2017年元江县社会救助专项治理行动会议,部署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整治及近期社会救助工作,县民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社会救助股、核对中心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分管民政的领导、民政助理员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民政局副局长邓云昌主持。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近期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社会救助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通报以及存在问题整改的相关要求。其次组织讨论学习《元江县社会救助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再次由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就当前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一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精神,根据《玉溪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玉溪市城乡低保专项清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民发〔2017〕26号)文件精神,为全力打造“阳光低保”全面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二是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三级联动工作,做好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则保、应退则退”;三是进一步规范各项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按要求完善今年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相关材料的归档。
邓云昌副局长就针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深刻认识做好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二是认真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推进社会救助法制化进程;三是加强全县城乡低保的规范管理,保障好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全面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根据城乡低保户均保障人数2人以上要求,结合目前享受人数和救助资金情况,下达了各乡镇(街道)清理整治目标;三是深刻认识新形式下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勇于当担、主动作为,确实履行职责,严格规范管理,确保低保政策和扶贫开发衔接更加紧密、低保对象识别更加精准、救助标准更加科学、救助经办服务更加规范便捷,把低保政策及时准确、严格规范落实到实处;四是通过开展低保专项清理核查工作,以操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结果公平化为目标,强化政策观念、完善工作程序,严格规范管理,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清查纠正城乡低保工作中违反政策规定,纠正”一户一个低保名额”的平均施保做法,扩大低保范围、搞“人情保”、“关系保”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最后,县民政局局长杨万昌强调:一是要求所有参会人员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相互配合;二是维护稳定,严明纪律,加强管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三是要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此次城乡低保的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全面排查整改存在问题,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五是要公平、工正、清正廉洁开展好此项工作,对各乡镇(街道)的低保对象在当地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增强城乡低保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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