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元江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周密地安排部署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
一是严格落实救助政策,确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提前下拨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确保在春节前将城乡低保、优抚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类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截至目前,共为12794户16298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358.48万元,为458名特困人员和孤儿发放生活补助金104.76万元,为413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8.99万元,为1278名优抚对象发放定期生活补助资金92.69万元。同时,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规范操作、阳光透明”的原则,下拨冬令春荒期间救灾粮食10万公斤,棉被1075条,衣裤1605套,大衣1000件,有效救助冬令春荒期间受灾困难群众 3419户13675人。
二是扎实做好专项救助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妥善安置顺利返乡。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方案》,加大避寒物资的储备力度,购置棉衣、棉被等御寒物品,确保有足够的衣物、棉被、食品提供救助,成立流浪乞讨人员3人救助小分队,积极主动地开展救助服务工作。对各个重要路段及流浪乞讨人员出现频率较高的地段进行仔细巡查,并发动社区力量参与救助工作,及时提供食物、返乡车票、临时安置、医疗救助等服务,确保城区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共救助32人次,基本实现了城区街面无流浪人员现象。
三是认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确保温暖送达到位。以关心困难群众、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积极筹资25万元,提前开展走访对象调查摸底工作,积极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共对505名城乡低保、重点优抚、五保老人、高龄老人等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24.48万元、棉被65床、大米1200公斤、食用油120桶。按要求对1135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全覆盖慰问,发放慰问资金22.7万元。让广大优抚对象、城乡困难群众及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四是认真开展敬老院安全检查,确保五保对象安全过节。高度强化“安全第一”的底线意识,与县消防大队共同对各乡镇(街道)敬老院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及时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敬老院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敬老院加强值班巡查,严防群病、群伤、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服务对象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