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54789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08-24 |
20万尾“元江鲤”被放流红河流域
8月21日上午,元江县举行2015年红河流域元江鲤增值放流暨资源保护活动,20万尾“元江鲤”被放流到红河流域。副县长志荣以及省、市渔政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放流活动。
副县长封志荣在讲话中指出,开展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渔业法》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具体表现,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广大群众以此为契机,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构建鱼水相亲、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和可持续发展的美好家园。
随后在省、市、县渔政专家的监督和司法部门的公证下,工作人员把20万尾精心挑选的元江鲤发放到大家手里,大家拿着小桶、小盆,将元江鲤鱼苗陆续放流到江中。
据了解,自2009年开始,元江县就陆续在红河流域元江段开展“元江鲤”增值放流活动。截至目前,共放流“元江鲤”320万尾。通过增值放流,红河流域元江段的天然渔业资源逐渐得到修复,元江鲤个体平均长度、体重均呈现出上升趋势,小型化趋势有所缓解,增殖放流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大大改善了红河水系生态环境,还为科研、生产提供了优质的元江鲤鱼种苗,作为国际河流,促进了与领国越南开展共同保护红河水系渔业资源的国际合作。
针对群众在放流流域危害放流苗种的行为,渔业部门表示将加大流域的管理和执法力度,采取措施,为放流鱼苗生长创造良好自然环境,提高放流鱼苗成活率,确保整治效果和放流质量。元江县水产站站长封志强说:“下一步,我们渔政大队将加大元江流域执法力度,对毒鱼、电鱼、炸鱼等违法的捕捞行为,将依法严惩。”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