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79106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02-22 |
新平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2017年,新平县围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力落实精准扶贫社会兜底措施,实现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对象、管理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夯实兜底脱贫工作基础,确保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两线合一”。
加强全县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解决视低保制度为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问题,纠正个别“一户一个低保名额”的平均施保做法。至2017年12月,审核全县城市低保户1187户180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30219人次1072.4007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355元;审核农村低保户2970户5675人,累计发放低保金94449人次1940.992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05.51元。
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全面落实。截至2017年12月,全县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共805人,其中集中供养226人、分散供养579人,累计发放供养资金545.902万元。加大特困人员供养政策与精准扶贫衔接力度,全面开展特困人员摸底调查,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结合发展养老服务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农村敬老院托底保障能力。
加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有效减轻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筹措医疗救助资金558万元,支出救助资金209.2031万元,包括医后救助98.4488万元、“一站式”救助110.7543万元,累计直接救助5637人次,其中大病救助114人次,支出63.0655万元。实行资助参保,对于城乡低保常补对象、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含孤儿)及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户,资助参保共27204人,资助金额196.65万元。
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标准,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解决贫困人口“救急难”问题,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及时进行救助。下拨临时救助资金106万元,救助926人次,其中救助建档立卡户57户63人,救助资金17.6万元,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80名24万元。
春节前夕,全县积极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为“五保”老人、60年代精减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驻新军警部队、部分城乡低保户及高龄老人等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共对3269户(人)进行慰问,发放慰问金99.52万元和价值约14.72万元的慰问品。(玉溪日报通讯员 方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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