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79336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02-27 |
通海为村组干部解除后顾之忧
通海县在村组干部管理中,创新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岗位(生活)补贴正常增长机制、关爱制度及正常离任生活补助机制三项举措,切实解决村组干部的后顾之忧,进一步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充分调动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村级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县里建立的正常离任生活补助机制,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任村干部的年限越长,可以领到的‘退休金’也越多,我们带领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就更足了。今后,我们要用实际行动感谢县委、县政府的关爱。”近日,在通海县秀山街道大树社区担任了近20年党总支书记、主任的赵思旺高兴地说。
赵思旺称赞的正常离任生活补助机制,是通海县针对村组干部经济待遇低、工作任务重、离任后生活无保障等问题,在建立岗位(生活)补贴正常增长机制及关爱制度的基础上,探索施行的一项切实解决连任村组干部“后顾之忧”的举措。
通海县合理确定离任补偿机制。对1999年12月至2016年6月正常离任且累计任职满9年及以上的村(社区)干部正副职补助标准以300元为基数,任职年限每增加1年补助标准递增30元,即正常离任后每月按300+30×(累计任职年限-9)领取补助;对1999年12月至2016年6月正常离任且累计任职满15年及以上的村(社区)“两委”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组干部补助标准以200元为基数,任职年限每增加1年补助标准递增10元,即正常离任后每月按200+10×(累计任职年限-15)领取补助。目前,全县符合条件、能够领取每月定额补助的离任村组干部有100余名。此外,对任职条件不符合上述两项限定或者满足条件限定但已离世的其他村(社区)干部,按任职一年补偿相应岗位当年一个月岗位补贴。据统计,全县共有2000余人可按任职一年领取相应岗位当年一个月岗位补贴。
据了解,通过正常增长,通海县目前在职行政村干部岗位补贴正职达到2000元/月、村改社区达到2100元/月、城市社区达到2300元/月。同时,以补助的方式,为在任村(社区)干部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玉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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