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2826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07-12 |
红塔区纪委监委提高执纪审理质量
在执纪审理工作中,红塔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纪法规和法律法规,努力实现案件审理定性准确、制度规范和把关严格的有机统一,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今年上半年,全区共受理审理案件32件,审结22件、处理32人,所有案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审结,并实现零申诉。
为进一步提高执纪审理质量,红塔区纪委监委严格执行案件移送程序,所移送的案件必须填写移送案件审理登记(呈批)表,经签批后方可进入审理程序。并以《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的具体流程为范本,深入研究探讨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流程和审查措施使用规范,从源头上规范流程,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案件审理工作程序,坚持会商制度,实现重要事项集体决定,文书流转处处留痕。同时,将被审查人的主体身份、线索来源、办案程序、违纪(法)事实、证据、定性情况全面审核纳入阅卷笔录,提出阅卷意见,有效防止“先定性、后审理”、证据不足、责任不清现象发生。
在执纪审理的沟通协调方面,纪委监委审理部门与案件审(调)查部门密切配合,提前谋划案件移送工作,提高执纪审理工作的计划性、统筹性,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玉溪日报通讯员 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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