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06562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07-23 |
十二届县委常委会召开第95次(扩大)会议
7月15日,十二届县委常委会召开第95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华宁县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实施方案》等相关事宜。
县委书记黄云鹍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及时组建主题教育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意见,细化工作举措,把开展主题教育同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用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成效体现主题教育成效。
会议传达学习了玉溪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书面传达了全省、全市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暨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业务培训会议精神,研究同意华宁县套转人员及方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华宁县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实施方案》。会议强调,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是华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贯彻落实国家监察向基层延伸、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重要举措。派出监察室的同志要以此为新的起点,牢记使命,积极作为,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履行职能职责。县纪委监委要围绕破解基层监督难、监督力量分散等实际问题,加强对各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工作指导,确保监察室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会议研究同意了《玉溪市争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头兵华宁县实施方案》相关事宜。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再认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往细做、往实做,努力争当扫黑除恶排头兵;要在抓好日常监管、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和重点监控上进一步加大措施和力度,形成全面清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工作合力;要继续深挖线索,强化案件办理,切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进一步创造安定平等的社会环境。
会议研究同意了关于建立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相关事宜、《华宁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管理规定(试行)》相关事宜、关于组建留置场所专职陪护队伍有关事宜;审议通过了《华宁县2019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评办法》《2019年华宁县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华宁县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群众性主题系列活动方案》等。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常务会提交的《华宁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华宁县2019年机构改革后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华宁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年―2020年)》和《关于调整华宁县公安辅警工资标准有关事宜》四项议题。(玉溪日报特约通讯员 普群 通讯员 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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