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05966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07-02 |
华宁为“大棚房”专项整治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加速推进“大棚房”专项整治整改,华宁县纪委监委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为全县“大棚房”专项整治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提高站位,形成合力抓整改。县纪委监委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一盘棋”的理念,切实加强各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和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之间的紧密联系,厘清责任主体,用强有力的专责监督,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各乡(镇、街道)及违规“大棚房”属地乡(镇、街道)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杜绝相互扯皮、敷衍塞责;增强业务部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之间的业务联系,真正做到“拧成一股绳,劲儿往一处使”,全力推动落实“大棚房”专项整治。
吃透精神,强化执行抓整改。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大棚房”专项整治部署,积极组织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开展专项业务学习,坚持违规问题“应报必报须全报”“农地非用”必须改、“存疑问题”全力改的整治原则,提高业务素养,精准有力监督。
对症下药,推进落实抓整改。自“大棚房”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与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等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实时掌握工作动态,并定期多次召集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问题属地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书记,对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缜密梳理、细致分析,按照实际情况,明确整治责任要求,细化监督环节,消除监督盲区,加大监督力度,助力专项整治攻坚克难。
严肃追责,全面监督抓整改。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紧密结合,全面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问题,以及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追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和维护农村基层和谐稳定。(玉溪日报通讯员 张译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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