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1651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6-15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
玉政办通〔2018〕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玉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73号),推动我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释放发展活力,增强发展动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市场主导、需求引领、创新驱动,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体制机制改革构筑发展新环境,以信息技术应用激发转型新动能,推动实体零售由销售商品向引导生产和创新生活方式转变,由粗放式发展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分散独立的竞争主体向融合协同新生态转变,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促进我市实体零售转型升级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实体零售业区域、业态、商品结构显著优化提升,商业模式不断创新,形成差异化定位、特色化经营、线上线下互动发展的供给体系,城市商业服务综合体、旅游消费市场转型升级取得显著成效,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型商贸企业。
二、工作任务
(一)调整区域结构。积极引进具有资本、品牌和技术的省内外商业企业到我市发展。支持商务、供销、邮政、新闻出版等领域龙头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统筹城乡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以城带乡、城乡协同发展。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推动电商企业开拓农村市场,构建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体系。支持红塔区、江川区增强商贸聚集能力,支持澄江县、新平县发展特色旅游,增强实体零售企业服务能力,支持通海县发展冷链物流提升农产品实体零售企业经营能力,鼓励各县区发挥好商圈的载体和平台作用,不断深化品牌消费集聚区建设。(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国资委、文化广电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调整业态结构。支持具备条件的购物中心、百货店、家居市场等业态及时调整经营结构,丰富体验业态。打造一批休闲度假型、文化娱乐型等不同主题的旅游业态集聚区,推动旅游产业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推进自驾露营、养生养老、健康医疗、节庆、演艺、体育等旅游产品转型升级,满足游客和市民需求。推动实体书店向集文化展示、教育培训、动漫体验、创意文化用品销售、影剧院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图书零售业态和文化综合体转变。推动连锁化、品牌化企业进入社区设立便利店和社区超市,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文化广电局、旅游发展委、工商局,市国税局、地税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调整商品结构。引导企业调整和优化商品品类,着力增加智能、时尚、健康、绿色商品及本土商品品种,满足品质化、品牌化、个性化、定制化消费需求,促进供需对接。支持老字号产品、高原特色农产品、省市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产品参加各类节庆展会,开展网上销售和供需对接活动。(市商务局、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转变经营方式。鼓励企业加快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发展自有品牌,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本土商品销售比重。鼓励互联网企业加强与实体店合作,促进组织管理结构扁平化、设施设备智能化、商业主体在线化、商业客体数据化和服务作业标准化。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认证、交易、支付、物流等商务环节的应用推广。强化供应链管理,支持实体零售企业构建与供应商信息共享、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新型零供关系,提高供应链管控能力和资源整合、运营协同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科技局、质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经营组织形式。鼓励特许经营向多行业、多业态拓展,着力提高特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建立集中采购分销平台,整合采购、配送和服务资源,带动中小企业降本增效。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信息化,培育多层次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整合社会物流资源,支持连锁企业自有物流设施、零售网点向社会开放成为配送节点,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消费服务体验水平。引导企业推广精细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技能,延伸服务链条,提升服务品质,提供个性化、便利化服务。鼓励各行业协会商会制定服务标准,联动进行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和人员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开展服务设施人性化、智能化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无线网络、移动支付、自助服务、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线上线下优势企业整合市场资源,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市场主体。引导传统零售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供应商、客户等商业资源,广泛应用电子商务,逐步提高信息化水平。增强零售业线上信息交互、在线交易、精准营销等功能,提升线下真实体验、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功能,发展体验式、定制化营销模式,拓展智能化、网络化的全渠道布局。建立开放共享的数据应用机制,鼓励有关部门、企业向实体零售企业开放数据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经营决策水平,推动大数据的创新运用;强化快递企业、服务网点与重点农产品、农资、农村消费品市场的有机衔接。(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科技局、工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多领域协同发展。鼓励实体零售企业与旅游业、创意产业、文化艺术产业融合发展,引导设施完备的商业街区、商圈向多功能空间发展,促进业态功能互补、服务资源整合、企业协同发展。大力发展平台经济,以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培育一批为中小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平台载体,提高协同创新能力。(市商务局、旅游发展委、农业局、文化广电局、工商局、质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积极引导零售企业利用外资,通过引入资本、技术、管理实现创新转型。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构建海外营销和物流服务网络,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招商合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网点规划。统筹考虑城乡人口规模和生产生活需求,科学编制、修订区域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并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支持各县区结合实际,明确新建社区的商业设施配套要求,利用公有闲置物业或以回购廉租方式保障老旧社区基本商业业态用房需求。(市商务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国资委、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进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制度改革,为连锁企业、网络零售企业和快递企业提供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食品经营有关管理规定。连锁企业从事出版物等零售业务,其非企业法人直营门店可直接凭企业总部获取的许可文件复印件到门店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放宽对临街店铺装潢装修限制,取消不必要的店内装修改造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共安全的情况下,放宽对户外营销活动的限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工商局、公安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公平竞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健全部门联动和跨区域协同机制,完善市场监管手段,加快构建生产与流通领域协同、线上与线下一体的监管体系。指导和督促电商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对网络经营者开展全面深入检查,及时发现和重点查处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强化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管理责任,重点检查企业总部和配送中心,减少对销售普通商品零售门店的重复检查。依法禁止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依法打击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公共服务。加快建立健全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商贸物流、供应链服务等领域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零售业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积极对接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为企业创新转型提供技术、管理、咨询、信息等一体化支撑服务。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业务交流,加大专业性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复合型高端人才合理流动,完善多层次零售业人才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综合创新能力。组织实体零售产业专场招聘会。(市商务局、农业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金融办、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降低实体零售企业成本。全面落实营改增试点,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政策,大力推广电子发票。全面落实工商用电同价政策,落实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改革方案,持续优化银行卡受理环境。科学规划物流通道和物流发展区域,合理设置物流节点和物流园区,促进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大力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合理规划和布局配送中心,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制度,为企业发展夜间配送、共同配送创造条件。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降低企业社保单位缴费比例。(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地税局,人行玉溪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财政金融支持。统筹整合全市外经贸内贸发展资金,加大对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支持力度。用好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零售业投资基金。支持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发放中长期贷款,促进零售企业兼并重组。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投入。积极支持实体零售企业直接融资和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商务局、金融办,人行玉溪中心支行,玉溪银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进一步分解细化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政策措施。各县区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市商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估实施效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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