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82967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05-17 |
澄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识、吉祥物、创建口号和公益广告有奖征集活动启事
为配合澄江县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公益宣传在传递文明、树立形象、引领风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市民的精神境界,在全县上下努力营造讲文明树新风,人人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同建设美好澄江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澄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承办:玉溪网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二)媒体支持
玉溪日报 玉溪网 玉溪文明网 澄江新闻网 澄江文明网 山水澄江微信公众号 玉溪手机报 玉溪发布微信公众号 文明玉溪微信公众号 玉溪宣传微信公众号 玉溪日报新闻客户端 在玉溪微信公众号
活动官网:玉溪网(http://www.yuxinet.cn)
二、活动细则
(一)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的自然人、团体、企业或单位
(三)征集主题
1.宣传标识(LOGO):以“文”字为基础进行创造,应具有原创性、感染力、实效性,准确反映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这一主题。充分体现澄江自然景观、历史特色、地域文化、人文元素,凝练具有鲜明新时代风格、价值感召力、群众想看爱看的创文标识。
2.吉祥物:要具有澄江历史文化特色,造型生动,亲切可爱,容易理解、记忆,有拟人化特征和时代气息,名字得体、朗朗上口,适合在报纸、电视、网络、海报、电子屏、户外场所等媒介上宣传和推广。
3.创建口号: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澄江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主题,突显澄江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文字表达简洁优美,富有创意,文明健康,原则上控制在20字以内,适于传播,易于传颂。
4.公益广告:公益广告作品分平面类、影视类。围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融入澄江元素,突出爱国主义、文明旅游、志愿服务、诚实守信、勤劳节俭、孝老敬亲、文明出行、环境保护、遵纪守法等主题,倡导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领社会新风,共创文明城市,建设美好生活。
(四)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征集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评委会评选出入围作品(宣传标识(LOGO)5件、吉祥物5件、创建口号10条、公益广告平面类和影视类各5件),入围作品将在媒体公布,并专函通知作者。作品入围后,将在玉溪网、玉溪文明网、文明玉溪微信公众号、澄江新闻网及山水澄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网络投票。根据评委会意见,综合投票结果,将评出宣传标识(LOGO)、吉祥物、创建口号作品各1件,评出公益广告平面类和影视类各1件。
最终获选的宣传标识(LOGO)和吉祥物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最终获选的创建口号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宣传标识(LOGO)、吉祥物和创建口号其余入围作品每件作品可获得鼓励奖500元;最终获选的平面类公益广告每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其余入围作品每件作品可获得鼓励奖500元;最终获选的影视类公益广告每件一次性奖励10000元,其余入围作品每件作品可获得鼓励奖2000元。
(五)应征作品的权属及设计底稿的处置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不得抄袭,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并未申请过注册商标;用于创作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如有侵权,由作品设计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
2.应征者向主办方提交的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主办方委托创作应征的作品。主办方对入选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主办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有权决定入选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作者任何费用。
3.应征作品无论入选与否,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报送要求
1.参与征集活动,须填写《澄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征集活动申报表》(表格可到玉溪网(www.yuxinet.cn)下载)。
2.投稿以电子版形式发至邮箱,报送申报表的同时须报送作品完整设计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方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制。投稿时电子邮件请注明“澄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征集投稿”字样。
3.报送作品规格:平面类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作品以JPG或TIF格式提交;影视类作品(包括动漫、微电影、DV短片等),时长2分钟以内均可,以MP4、WMV、MPEG格式提交。
4.投稿邮箱:2831798792@qq.com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120号玉溪日报社701室
联系人:陈敏佳 联系电话:0877-2051918
详情可登录活动官网查询:
玉溪网(http://www.yuxinet.cn)
(七)其他
1.以上奖励金额均为税前(所涉税款由承办方代扣代缴),凭身份证领取;
2.本次征集活动主办方保留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所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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