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682594 | 文     号 |   |
来   源 | 云南省林业厅 | 公开日期 | 2017-12-18 |
云南省林业厅对玉溪抚仙湖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4〕44号),按照《云南省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办法》和《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标准(DB53/T626-2014),拟将玉溪抚仙湖认定为省级重要湿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云南省林业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
2017年12月18日至22日(5个工作日)。
二、云南省林业厅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传真:0871-65090187;
电子邮件:ynsd65090187@163.com;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信封请注明省级重要湿地公示);
邮政编码:650224。
三、公示内容
附件:玉溪抚仙湖省级重要湿地界线图
云南省林业厅
2017年12月18日
相关阅读:
- 澄江市开展“百名干部进小区”工作落实情况调研 2025-05-14
- 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与健康服务集团东软医药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况说明 2025-05-13
- 玉溪市获评省级健康企业建设行政推广优秀案例 2025-05-08
- 玉溪市民生诉求服务中心办理情况选登(2025年第4期) 2025-05-08
-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4—2025学年省级、市级五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推荐结果的公示 2025-04-30
- 玉溪6名个人、7个集体获国家和省级表彰 2025-04-29
- 玉溪7县(市、区)获省级通报表扬 2025-04-28
- 习近平对双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2025-04-24
- 市委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2025-04-16
- “江川大头鱼”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 2025-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