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306492 | 文     号 | 玉政办函〔2019〕54号 |
来   源 | 市政府办 | 公开日期 | 2019-10-31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玉溪市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玉溪市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的通知
玉政办函〔2019〕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号)和《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水发〔2019〕56号)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玉溪市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贺 彬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田江龙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毕孝宁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罗绍国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乔正喜 市水利局局长
张金翔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沐洪胜 市林草局局长
禹联信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伟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红进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邹明佑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剑峰 玉溪供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玉溪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乔正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水利局副局长宁杰、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能源局局长罗盛勇、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黄朝荣担任,工作人员由夏家寿、文妍霞、王洪斌、周锋、杨海涛、林雪峰等同志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组织领导、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审议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跟踪、督促全市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汇总审核全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负责形成全市清理整改工作验收报告,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机制。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二)联络沟通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指定一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信息报送、落实推进等工作。办公室定期通报全市小水电清理整改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分级负责机制。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加强工作衔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质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行政区域内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参照市级工作机制,及时成立本级工作专班,负责本地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负责人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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