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101403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17-05-18 |
及时谋划,科学部署,玉溪市认真抓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5日省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要求,扎实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防控工作,玉溪市早计划、早部署、早准备,组织开展全市汛期安全专项检查,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道路交通运输、水上安全,消防安全,学校安全,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单位和重要环节,从4月14日起至8月底,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一是深化认识,强化责任。深刻汲取临沧市云县“3∙0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文山州砚山县“3∙20”铁水灼烫较大事故等一系列事故教训,清醒认识我市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三个必须”原则,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亲自推动,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认真分析研判本县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加大力度,严防严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企业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100%,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不低于50%的比例对本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各级安委办加强跟踪督促和情况调度,定期开展跟踪督查。通过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安全监管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层层检查把关,有效防范安全事故。三是强化应急,好做预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齐备全应急物资,搞好汛期日常救援训练演练,加强各级各类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保证应急通信畅通,做到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和资源共享,建立和完善电视、应急广播、手机短信平台、报警系统等预警预报体系,及时发布和通报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四是严格落实,严肃问责。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联合执法、挂牌督办、曝光警示、约谈通报、列入“黑名单”等多种方式,抓好督促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查处一个警示一批。对专项检查工作推进缓慢、相关材料上报不及时的县区和单位,责令整改,经督促后仍未改进的,通报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并向市政府相关领导报告。同时,将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严格进行量化考核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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