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3101417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3-12-13 |
关于举行玉溪市抚仙湖保护治理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关于举行《玉溪市抚仙湖保护治理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举行玉溪市抚仙湖保护治理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玉溪市抚仙湖保护治理管理办法》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3年12月24日(星期二)14:30,在玉溪市龙马大酒店第四会议室(红塔大道48号,主楼四楼)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李家富 市抚仙湖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张 敏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陆绍德 市抚仙湖管理局执法监察科科长
郭志云 市抚仙湖管理局规划建设科科长
杨 猛 市抚仙湖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三)听证监察人
普光祥 市监察局派出第四监察分局局长
胡 矫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科员
(四)听证代表
夏伟十 市人大城建环保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
高家永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杨世宽 退休干部
龚雪刚 江川县路居镇纪委书记
邓 斌 江川县路居环建中心主任
李任民 江川县江城镇纪委书记
胡跃华 江川县江城镇孤山村委会书记
雷红杰 江川县抚仙湖管理局副局长兼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彦贵 江川县抚仙湖管理局法制监察收费稽查股股长
罗跃平 云南溪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春荣 江川县环保局干部
邹希敏 澄江县抚仙湖管理局副局长
李明宇 澄江县右所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 伦 澄江县右所镇洋潦营九组组长
胡 聪 澄江县右所镇小湾村委会主任
杨 涛 华宁县抚仙湖管理局副局长
黄 勇 华宁县青龙镇干部
张孝维 华宁县青龙镇干部
赵应波 华宁县海镜社区居乐小组组长
刘跃平 华宁县海镜社区塘子小组组长
三、其他事项
1.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自觉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会议期间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3.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采访报道。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