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3101418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3-07-26 |
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修编本)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关于公布《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修编本)》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关于《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修编本)》的听证报告已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并报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同意,根据《玉溪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玉溪市环境保护局联系。
附:《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修编本)》听证报告
玉溪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修编本)听证报告
一、听证事由
为增强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修编的民主性、科学性,增加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修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我市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委托玉溪市环保局,对《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修编本)》(以下简称《规划(修编本)》)进行听证会。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
听证会于2013年6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至17:30在玉溪市红塔区汇龙生态园会议中心B区9号会议室举行。
(一)听证主持人
矣家宁 玉溪市环保局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李尊平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何亚东 玉溪市环保局自然生态科科长
刘 红 玉溪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三)听证监察人
汤国华 玉溪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副科级纪检员
马 莎 玉溪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四)听证代表
夏伟十 玉溪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委主任
高家永 玉溪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李院生 玉溪市水利局高级工程师
杨光义 玉溪市红塔区龙湖园21幢A1401室(居民)
高培亮 红塔工业园区安全环保局副局长
廖芳宏 玉溪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张帮能 玉溪市市政公用事业和园林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杨世宽 玉溪市红塔区九曲巷29号(居民)
何 涛 玉溪市葫田二区24幢一单元601(居民)
张永伟 华宁县环保局副局长
尤定勇 华宁县宁荣大楼2单元202(居民)
尹仕民 高楼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光晶 玉溪市红塔区环保局副局长
瞿绍友 玉溪市红塔区环保局副局长
任永其 红塔区环境监测站站长
江红英 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28号(居民)
吴增奎 江川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玉溪市政协委员
黎明燕 玉溪市红塔区汇溪路上段(居民)
(五)听证旁听人
罗跃平 云南溪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 勇 玉溪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杨丽红 玉溪市环保局湖泊科科长
合 松 玉溪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副科长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一)关于进一步编制完善文本的问题
建议编制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修编本)》内容,对照有关资料,校对文本。及时跟进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采用最新资料,修改文本。明确各创模指标支撑项目的建设范围、评判标准,针对重点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和水污染两大问题,细化原因分析、治理措施等内容,使文本更科学,更具有可操作性。
(二)关于提高玉溪市创模工作认识的问题
建议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请示,切实引起高度重视,明确工作思路,确保创模工作的连续性。玉溪市创模工作已历时十余年,现在距2015年玉溪市创模目标年只有不到两年的时间了,需拿出最后冲刺的决心和速度开展创模工作。
(三)关于创模工作部门配合的问题
创模工作是各个市直部门和县区政府共同的工作,不是单独哪一个部门的事。多年来玉溪市创模工作缺乏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甚至变成了环保部门在单打独斗。希望改变这种局面,各部门明确创模工作责任,密切配合,将创模工作与部门工作进行充分协调衔接,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创模工作。
(四)关于创模工作力度的问题
1、资金保障:结合创模要求,针对创模重点问题,加大对县区、各级部门的工作指导,明确重点项目,落实资金。建议采用政府投资和项目融资等多渠道方式,从资金上确保创模工作和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2、创模宣传:加大创模工作宣传力度,协调好各级、各部门工作,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3、能力建设:加强基层环境保护机构的建制,适当考虑各级部门的工作经费。
4、建议市创模办加强创模工作指导,尤其是红塔区创模工作指导。
(五)关于创模目标年是否实际的问题
规划目标年是2015年,就目前我市创模的进展情况,需考虑2015年目标年是否实际和可行?
(六)关于创模工程项目内容核实的问题
建议进一步核实创模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完成时间、资金来源等内容,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调整项目内容。
(七)关于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问题
1、目前玉溪市中心城区在用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东风水库和飞井海,《规划(修编本)》将飞井海水库列为备用水源地不妥。
2、加强东风水库水源地保护,建议借创模之机设立东风水库水源保护监察机构,落实东风水库保护资金和人员。
(八)关于医疗废物处理的问题
1、文本中对“十二五”期间玉溪市医疗废物产生量的预测偏少,建议根据《玉溪市中心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充分测算十二五期间医疗废弃物产生量。
2、目前我市对医疗废物的处理工艺还不完善,不能处置病理性医疗废弃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的处理需送昆明处理),建议在《规划(修编本)》中写明相关内容;目前玉溪市有两家医疗废物处置部门都在正常处理,建议《规划(修编本)》中有关医疗机构与处理中心签订合同的内容等明确处置中心以后再纳入。
(九)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问题
我市目前农村饮用水合格指标不断提高,但仍存在农村饮用水安全隐患,建议将农村饮用水安全体系建设纳入创模规划。
(十)关于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率、中水回用设施和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的问题
1、建议进一步加大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力度,进行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
2、中水回用设施和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已列入“十二五”规划,计划2015年建成,文本中关于2013年建成中水回用设施的项目将难以完成。另:中水回用存在处理成本高、市场利用不成熟的问题,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推行中水回用使用,提高资金投入。
(十一)关于玉溪市中心城区垃圾处理厂焚烧工艺和渗滤液处理站建设的问题
1、玉溪市中心城区垃圾综合处理厂主体工程填埋库区已于2011年5月建成,因各种原因焚烧工艺和渗滤液处理站建设未建。目前已决定停止建设焚烧工艺项目。
2、各县垃圾处理厂项目名称建议改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
(十二)关于玉溪市创模需重点解决的两大类问题的建议
建议文本加强对玉溪市需重点解决的创模问题“水环境质量”和“工业企业稳定达标”问题的重点分析。
(十三)关于创模资料收集整理的问题
建议继续做好相关资料的分析、统计和收集、整理工作,并注重电子文档的建立和保管,将玉溪创模特色充分体现出来。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如下采纳和处理:
(一)关于完善文本的处理:予以采纳。
针对《规划》文本内容,市创模办和编制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会进一步落实,认真修改完善文本。
(二)关于提高玉溪市创模工作认识、创模目标年是否实际、加强创模工作力度和部门配合等问题的处理:予以采纳。
根据1月18日召开《玉溪市创模规划》(修编)审查会专家意见,市环保局于2013年1月21日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了玉溪市创模工作三个方面的建议。市环保局将继续积极向市政府汇报请示以上相关工作。环保局将做好创模协调工作,也请各部门积极发挥部门职能,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创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关于飞井海水库是否备用水源地的问题处理:予以采纳。
鉴于飞井海水库已成为中心城区主要供水水源的实际,听证代表关于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东风水库和飞井海水库的情况说明予以采纳。
加强东风水库水源地保护、设立东风水库水源保护监察机构的问题,建议由水利部门落实管护资金和人员。创模年度工作经费可考虑部分补助水源地保护项目
(四)关于医疗废物处理问题的建议:予以采纳。
编制单位将进一步核实玉溪市“十二五”期间的医疗废物产生量等数据。
医疗废物处理问题:2003年7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计划纳入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要求,云南省政府拟订了在昆明、曲靖、大理、红河4地规划建设4座综合性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方案。2004年,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部(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根据各省的申报情况,编制了《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在该规划中,云南省规划建三个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分别为昆明市、曲靖市和红河州。玉溪划入红河州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的服务范围。鉴于目前红河州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还没有建设,昆明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已正式投运的实际情况,玉溪市相关部门正与昆明市进行协调,拟将我市不能处理的医疗危险废物转运到昆明市进行处理。
《规划(修编本)》中将暂时不提有关医疗机构与处理中心签订合同的内容,等明确处置中心以后再纳入。
(五)关于进一步完善创模实施项目具体内容建议:予以采纳。
文本中创模重点工程项目是针对2015年创建实现目标年而提出的,与实际实施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出入,环保局将与相关部门进一步沟通具体项目的工作落实情况。因规划基准年是2010年,文本中所涉及的大部分内容和数据采用的是2010年的,因此与目前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出入,我们会在每年的创模实施方案中加以补充和完善。
(六)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问题的处理
某些代表提出的问题,如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问题,未在文本中体现,是因文本内容编制是以国家创模考核指标为依据进行的,饮用水源保护主要考核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农村饮用水源保护不是创模主要考核指标。但作为环保工作的一部分,环保局将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七)关于加强创模资金投入的问题
市环保局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都有提到创模资金,但市委市政府都未给予明确表示,只有今年给予了500万创模资金补助,我们已在考虑重点项目资金和工作经费安排。
(八)关于重点分析玉溪市创模需重点解决的两大类问题的建议:予以采纳。
编制单位将对文本中关于玉溪市需重点解决的创模问题“水环境质量”和“工业企业稳定达标”问题进行重点分析,进一步完善解决方案和工程项目内容,切实解决玉溪市创模难题。
听证代表还提出了一些好的文字表述方面的问题,也均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