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3101420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3-05-29 |
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举行玉溪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举行《玉溪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重大决策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玉溪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各方面对《玉溪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2013年6月14日,下午3点,在抚仙路86号创业大厦A座举行听证会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高新区内的产业工人、企业负责人、工商户10至12人。从不同行业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省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3至5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邀请产生。报名人员超过时,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筛选或者酌情增加听证代表名额。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高新区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传真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传真6562710;网上报名请登录云南省重大决策听证网站(http://ygzf.yn.gov.cn/tingzheng)。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48044315@qq.com。采用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注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3年6月3日下午5点前。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将于 2013年6月7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云南省重大决策听证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玉溪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高子闲 2069407
附:
参加听证会人员报名表
玉溪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3年5月28日
附件:
听证会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
民 族 | ||
职 业 | ||
文化程度 | ||
公民身份号码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座机: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注明身份所属机关) | ||
报名参会理由 |